上海目前不会出房贷细则 央行上海分行否定传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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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5日 08:29 新闻晨报 | ||
“所谓房贷新政上海实施细则并没有制定,更谈不上完成。”央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日前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尽管上海房贷新政实施细则在传言和猜测中若隐若现,但个别商业银行却不甘坐等房贷细则出台,遂暗自制订了衔接房贷新政的临时性内部操作细则。 “流产”事出有因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上海房贷实施细则已经完成了各界的意见征求,但何时出台依然没有时间表。风传原本力争在7月1日“露脸”的上海地区房贷实施细则,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延期出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否认了关于该行已经制订完成了上海房贷细则的事实。 他说,以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出台的一些新政策,上海分行总是按照其精神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制订出相关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今年6月13日出台“121文件”之后,上海分行仅仅曾经有过根据上海房地产信贷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实施细则的动议。这位人士分析,动议的流产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央行在“121文件”中没有像以往一样明确要求分行制订相关细则,更没有规定新政策的具体“实施日期”。没有这些硬性的强制规定,上海分行当然可以不制订房贷细则。其次,由于“121文件”中的内容涵盖了从开发商到购房者的整个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各方面,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且其中存在着很多诸如第二套房、高档商品房、主体结构封顶等等界定难点,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综合两方面的原因,制订房贷细则很可能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所以央行上海分行在具体充分的调研之后,采取慎重的态度放弃了制订细则的动议。 突击放贷弊多利少 据银行界业内人士介绍,对于6月13日央行下达的“121文件”,不光是房地产商、购房者反响强烈、褒贬不一,就是各家商业银行对文件的精神也是判断各异。个别商业银行为了维护其房贷业务收益,利用颁布文件到出台实施细则这段时间真空,大打“擦边球”,甚至搞突击贷款,超常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该人士提醒说,商业银行这样的做法实在是弊多利少。 该人士说,一直以来,房地产贷款都是银行的相对优质资产,但现在断言房地产贷款低风险还为时尚早。截至2003年6月末,上海中资商业银行各项房地产贷款达到2427.27亿元,比年初新增456.17亿元,其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良率为0.25%,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抵押率为99.97%。他分析说,上海商业银行发放的绝大部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新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始于1997年前后,当时正是上海房地产市场新一轮发展走出低谷、一路攀高的起点,至今为止还未真正经历过价格波动的考验。所以现在根本就不能断言个人按揭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是低风险的。因此,现在个别商业银行在开展房地产信贷业时的头脑发热、违规操作决不是明智之举。 个别银行暗自动作 事实上,目前上海个别商业银行已开始有所动作。相对于央行上海分行的“无为而治”,个别商业银行为了赢得市场,似乎不甘心没有尽头的坐等,已根据“121文件”的精神制订了新房贷政策的“实施细则”或“操作办法”。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房贷部负责人透露,该行就已经采取了“避重就轻”的方法开展房贷业务,一些规定明确而且界定清晰的要求如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开发企业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资30%、土地储备抵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土地评估价值70%等等,已经在信贷业务中严格执行起来。而那些存在较大争议的难点规定,虽然该银行也有一些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向社会公布的必要,“毕竟问题太敏感、太重要了,我们自己没有信心能够破解这么大的难题。” 日前,有消息传央行总行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广泛听取业界人士反映之后,一个对“121文件”中部分条款进行了较大变动、较具操作性的行业指导性文件已经进入会签程序,可望尽快出台。其中,对高档住宅开发贷款和购买二手房的按揭贷款的规定变动最大。记者就此求证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该行新闻处一位女士表示,“121文件”只是一个行业指导性文件,从其下发至今,人行总行没有出过任何相关的细则,“就是没有任何新的东西”,该女士肯定地说。 柴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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