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改提速 电监会推出首个区域市场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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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 07:0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记者 赵杰 发自北京 编者按:2002年12月29日,11家涉及电力改革的企业或单位挂牌成立,电力这一国内最大的垄断行业被正式拆分。如何在电力行业真正引入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成为摆在市场各方和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今年6月6日,挂牌不久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意见》,这是国内推进区域电力市场的首个指导性意见。有关东北区 7月3日至1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随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负责人等一行6人赴东北三省实地调研,此行的目的是听取市场各方对《关于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意见》的反馈意见和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在一周的调研中,国电东北公司、三省经贸委、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均对《意见》予以了积极的响应,并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准备工作紧锣密鼓 此次调研已经是电监会就建立区域市场赴东北第三次征求意见了,去年12月19日和今年4月6日,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宋密曾先后两次率队赴东北调研,宋同时兼任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对于第三次调研,宋密还专门作出批示:“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是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这也是实现十六大指出的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的历史必然。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关键是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为了顺利推进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改革,建议在东北地区开展一次转变观念的大讨论。” 按照《意见》的要求,8月底前,要完成制定《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以及《东北区域电力改革研究预案》等工作。完成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省级电力结算中心的组建工作。10月底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进行模拟运行。2004年1月,正式运行。 国电东北公司负责人在向调研小组介绍情况时表示,目前《意见》实施草案的编写工作已完成第三稿,预计近期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将正式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在市场建设方面,将组建东北电网公司及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电网公司,在东北电网公司设立东北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组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机构,负责监督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运行。在电力市场正式运行前,将完成《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东北区域电力市场风险调节金计算及管理办法》、《东北电网年用电量平衡管理办法》、《东北电网调度管理办法》、《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电量结算工作细则》、《东北区域电价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则和管理办法的报批工作。 国电东北公司总经济师田宇告诉记者,公司和清华大学合作,去年就开始了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研究工作。2003年初,东北公司和清华大学共同提出了《建设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总体框架》,并于3月份将有关研究结果向国家电网公司和电监会作了汇报。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运营小组已完成了对规则初稿的起草工作,规则草案包括总则、市场管理、市场交易体系、电量计量和考核与结算、电网调度与市场、市场信息管理、通信运行与安全、不可抗力与市场干扰、附则、名词解释等十大部分,分别对规则的适用范围、解释与修改、市场主体的权力和义务、各种电量的分别计算与考核结算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详尽的规定,同时注重实际可操作性。“但试点工作也存在着难点和阻力,比如供热电厂与供热机组的认定问题、进入区域市场机组辅助服务补偿费用来源问题以及电价平衡基金的定义、来源、管理和使用方向问题等等。” 但据了解,目前,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时间已过1月有余,尚未见上报文件,国家电网公司要到9月才能改组国电东北公司,因此,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如期运行尚有较大的难度。 东北电网现状 有关人士介绍,东北是中国最早形成跨省电网的地区,2000年,东北三省开始了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试点改革,初步形成了单一电价、有限电量竞争的发电测电力市场。目前,东北电力行业正在进行以“厂网分开”为主要内容的资产重组。 截止到2002年底,东北电网全网装机容量3939万千瓦,覆盖东北三省和内蒙的赤峰、通辽地区,供电面积120万平方公里,供电服务人口1亿多。全网水电资源分布于牡丹江、第二松花江、浑江及中朝界河鸭绿江流域,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火电则主要分布在煤炭产区的内蒙古东部和黑龙江地区,以及大连、绥中等港口城市。负荷主要集中在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等中、南部地区,形成东、西部电力向中部输送,北部电力向南部输送的局面。2002年全网总发电量1665亿千瓦时。 按发电资产重组方案,五大发电集团的装机容量在东北区域范围内大致相当。东北电网中辽、吉、黑三省的销售电价水平比较接近,赤峰、通辽地区销售电价水平相对较低。根据东北地区的电力市场的分析预测结果,预测东北电网未来几年的负荷增长率约5%。目前东北电网在建的项目很少,预计到2005年将陆续投产发电容量178万千瓦,其中大多数是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另外白山泵厂的两台15万千瓦机组在2005年可投产。按电源规划,2006年至2010年期间还将投产发电机组容量为860万千瓦。 专家表示,东北地区现行的以“省为实体”的电力体制,阻碍了资源的跨省合理流动。省间壁垒在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上体现更为明显,2001年各地区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1364小时之多。同时,省为实体的运行模式,需要更多的备用容量,一旦电力供应吃紧,其弊端就会凸显出来。另外,业已确定的资产重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东北地区建立省内电力市场的可能性。一些调度不公的问题也需要在统一区域市场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市场各方反响积极 对于已经出台的《意见》,市场各方在调研中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纷纷表示正在按《意见》的要求组织落实实施,但各方也从自身的角度对《意见》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辽宁省经贸委副主任冮瑞在座谈时表示,《意见》中确定的内容基本符合东北的实际,而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将有助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辽宁省经贸委近期将会同省电力公司,对全省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调查。“目前,辽宁作为东北电网的电源和负荷中心,用电市场的一半在辽宁,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行东北全网机组竞价,受各种条件制约,辽宁省部分机组将处于劣势,可能导致全省发电机组利用小时下降,最终形成用电市场靠辽宁拉动,发电市场被北部两省削弱和抢占的局面,同时,由于辽宁省发电企业用煤主要来自省内,也将造成省内用煤量下降,对煤炭企业带来冲击,因此建议考虑辽宁实际,适当增加辽宁省内发电企业基本合约电量。”冮瑞说,“另外,建议在设置区域电力监管机构时,统筹考虑区域电力监管委员会分支机构与省、市、县三级经贸委电力行政执法的衔接问题,以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在黑龙江省调研期间,黑龙江省经贸委电力处处长赵海华称,黑龙江煤炭、石油等资源丰富,但受传统计划经济分电模式的影响以及省间壁垒的限制,黑龙江省的电量不但送不出去,相反还要从东北电网受入14亿度左右的电量,发电机组的年平均利用小时仅为4000小时左右,低于辽宁和吉林。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建立,将会对黑龙江经济和电力工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黑龙江省政府对设立省级电力监管机构也非常重视,以向电监会呈送了《关于建议在黑龙江省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驻机构的函》。“目前客观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发电企业生存困难、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调峰容量不足以及电网建设滞后等等,制约了电力工业的发展。” 牡丹江市经贸委电力办负责人在发言中建议,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框架下建立黑龙江电力二级市场作为试点,以便将中小发电企业引入市场、参与竞争,同时允许发电权装让,相关试点可以选在牡丹江市的一些高耗能企业。七台河市经贸委有关人士建议,“竞价上网”电量初步确定为区域电力市场实际交易电力的20%,比例偏小,应再增加一定比例。只有参与竞争的比例增加,企业的竞争意识和服务才会增强,企业的供电质量才会提高。大庆油田电力系统则担心,“发电企业有可能相互达成瓜分区域市场的协议,或结成区域市场价格联盟,形成新型的联合垄断电力市场问题。建议电监会加强监管,保证建立公平合理的价格机制,防止发电企业暗箱操作。” 作为地方电力公司,吉林省电力公司在此次调研前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其交易中心主任张显平代表公司,提出了省电网公司在区域市场的职责和权限、水电价格、省电网公司购电价格等9个方面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他认为,组建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应赋予省级电网公司应有的职责和权限,使省级电网公司能够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另外,在国家未核定输配电价前,省公司平均购电单价不应高于目前水平,否则在全省统一销售电价不能轻易改变的情况下,将使各省电网公司出现较大的经营亏损。对于一些企业的自备电厂,吉林省电力公司认为其对电网的安全和良性发展都会造成影响,应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的生产和建设秩序,对自备电厂的过网费、并网费和备容费等进行规范。 发电企业也有自己的考虑。“建设区域电力市场应考虑发电企业的还本付息能力,由于各厂成本不一样,应构建一个合理的企业生存平台。”长春一热公司总经理宋宝锋说,“此外,还要考虑供热亏损、发电和输电成本、区域之间的经济差异等等因素和客观条件,保护发电企业的利益。” 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负责人表示,此次调研期间征求到的各种意见和问题,电监会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下一步工作中将会给予考虑,一些合理化建议也将会在有关文件或规则中予以体现。“一切工作都将朝着在电力行业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这一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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