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治理向建筑企业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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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 16: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9日电 来自财政部的消息称,为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专项治理涉及建筑企业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价格、建设主管部门,对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摊派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区凡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以及国务院或者财政部、原国 《通知》公布取消了30项涉及建筑企业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城市增容费、外省施工企业调节金、出入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费、出省承包工程管理费、报建费、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管理费、建筑检测试验费、治安联防费、区外企业在我区室内装饰施工资质审验费、技术开发费、驻外联络机构劳动服务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以及地方越权出台的不合法收费项目和乱摊派项目。 《通知》强调,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同时,要按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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