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火速筹备派出机构 下半年监管突出六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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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 08:30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自北京 7月7日至8日,中国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筹备组主要负责人会议在京召开,研究部署银监会派出机构的组建工作,并就银监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监管工作作出安排。 银监会组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省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在会上被通报。银监会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银监会派出机构的设置,坚持从实际出发,内设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坚持精简原则,派出机构所需人员尽量从人民银行系统划转选用,总体上不增加人员编制。银监会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派出机构,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大连、青岛、厦门、深圳、宁波5个计划单列市设银监局,在地、市设银监分局,在部分县、市设监管办事处。 据悉,为加快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的组建,银监会党委与人民银行党委协商,成立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筹备组。筹备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在省、区、市银监局和辖内地、市分局的组建工作。当前重点是抓紧与对应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党委协商,研究制定省级及所辖地(市)分局组建工作方案,组建机构,划转人员,划分财物,抓紧完成组建工作。 下半年,银监会将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加强法规制度、信息统计等基础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修改起草工作;清理原有法规,及时修订出台相关的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的研究,做好咨询调研工作;加快建立先进的数据处理系统和统计手段,满足各方面对监管统计信息的需求。 加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重点检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的执行情况、非信贷资产情况和表外资产情况,核定特定贷款,摸清风险底数,督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消化历史包袱、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工作;开展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情况及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加大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政策支持。 加强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通过统一的贷款分类标准等,督促其不断改善资产质量,使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比例不断下降。通过支持其吸引战略投资人和在境内外上市等多种方式,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重点风险银行的监控。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防范关联贷款和授信的潜在风险。要继续坚持“巩固、改革、整顿、扶持”的原则,督促城市商业银行基本建立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管理体制及风险控制机制,使现有的一些高风险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成为各项指标基本符合监管要求,总体运营安全、平稳的金融企业。 加强对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机构和外资银行的监管。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的体制问题、发展方向问题、业务定位和立法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要加强对外资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有多个在华分行的外资银行实施修改完善后的并表监管体系。同时,按照骆驼评级体系和ROCA评价体系,对外资银行风险进行评价,进一步加强对外资银行分行的资产质量、内部控制、管理和合规的监管。 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继续做好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准确判断。完善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法规和监管指标体系。 做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监管工作。按照农村信用社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部署,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期间,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持农村信用社各项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支农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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