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保险公司员工 当心有人利用保险诈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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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7日 08:55 北京娱乐信报 | ||
编造虚假合同诈骗客户钱财 信报讯 (记者 甄世宇)由于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假冒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名义,编造虚假合同,诈骗客户资金,上周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公告形式提醒投保人,要防止保险诈骗。 中国保监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首先注意核实业务人员身份。对于团体保险的销售人员,可要求其出示所在保险公司的有效工作证件和身份证;对个人保险营销员可要求其出示展业证书及身份证。消费者还可致电销售人员所在的保险公司予以核实。 投保人在缴纳保险费,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当查看保险合同是否完整,保单正本信息是否真实,是否与投保单内容一致。由于投保单是由保险公司统一印制和编号的重要单证,投保人可通过致电保险公司查证投保单的真伪。保监会特别提醒投保人,对于销售人员以公司名义许诺高息、乱集资的,不能轻信,且应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举报。 保监会建议团体保险和个人险投保人尽量通过银行转账或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险费。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险费时,要确认该营业场所是否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要当场领取保险单和保费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险费的,要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费自动转账付款划账合同书”。若通过销售人员缴纳保险费的,在缴纳保费的同时要注意查收由其开具的印有保险公司统一编号、加盖保险公司收款专用章的保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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