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到任审计发力 银行表外业务酝酿双重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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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5日 12:51 中国经营报 | |||
本报记者张春燕北京报道 由于SARS的影响,6月底7月初,中国银行研究所关于表外业务调查研究的专项课题直到6月底才正式启动。对中国银行来说,这项研究有着双重意义:一是研究表外业务的发展方向、赢利途径;二是研究加强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控制。 根据记者的了解,除了中国银行,各大银行也都对表外业务给予了充分的注意,都在加紧研究对表外业务科目的推出和调整。 6月底,也正值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发出重要通知:对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四家银行)表外项目和表外业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此举意味着银监会对四大国有银行表外业务的全面深入“摸底”。 从各个银行和银监会的举措来看,银行表外业务正酝酿着“业务推进”和“风险严控”的双重风暴。 银行表外业务进入监管层“管理中心” “从2001年开始,各银行都开始实质性的增加表外业务,”中国银行研究所副所长黄金老博士说,“同时表外业务的资产质量也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银监会对此也非常关注。” 银监会官员也表示,银监会对银行表外业务的调查审计很重视,在狠抓风险管理,全面控制银行风险的整体部署中,银监会将毫不放松对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掌握和控制。 而对银监会特别关注银行表外业务,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钟伟博士分析,除了表外业务本身正在凸现出重要性,也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新上任“到任审计”的重要部分。 按照现在一般通行的惯例,一把手上任会先“摸摸家底”,充分了解实际情况,而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也非常了解“到任审计”的重要性,因此迅速出击对银行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审计。 钟伟分析认为,银监会彻查表外业务也会与刘明康对银行业发展的看法有关联,甚至与银监会推动银行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有关,也就是刘明康将会把表外业务作为银行的重要发展方向。他评价说:“这种思路很准确,这反应出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有银行家的胸怀和宽阔的视野,不仅关注表内不良资产,也关注表外不良资产。” 而银监会负责人也强调,调查是为了加强对四家银行表内外业务的统一监管,促进四家银行表外项目的规范管理,推动四家银行表外业务的健康发展。 表外业务的诱人前景和危机 “表外业务是中国银行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亟须发展的业务,而且有非常诱人的前景。”钟伟说。 “很多欧美银行的表外业务利润占到了总利润的70%,花旗银行(CTbank)的中间业务(大体等同于表外业务)利润占到了总利润的80%,而我国的银行70%左右的收入都来自存贷差,四大国有银行的表外业务利润占总利润的份额约只有5%。” 工商银行总行人士对记者表示,对银行来说,如果经营得好,表外业务将是“无本取利”的业务,能够丰富自身的产品,增强对客户的服务,吸引客户,还能收取手续费。而企业也需要更方便、快捷、多元的银行服务。 但由于表外业务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运作透明度不高,因此其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难预测和评估。而且,表外业务中的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潜在的风险较大。由于表外业务风险是银行整体风险的一部分,随时可能转化为表内风险。 今年年初央行对某地区的银行做了一次非信贷资产调查,调查已经初步显示表外业务隐藏着相当大的风险,如一些表外业务手续不全,由或有债务(银行承诺、担保或其他交易形成的可能发生的债务)转变而成的不良资产正呈上升趋势。 但在采访中,记者始终无法得到由表外业务形成的表内不良资产数额或所占比例。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没有这样的统计。 “我们的银行对表外业务的风险控制是不成熟的。尤其是担保类业务,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黄金老说。 在连接不断发生的票据诈骗案中,罪犯运用最多的就是勾结银行职员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也就是利用表外业务担保类中的“承兑”。 在不久前宣判的涉案金额达4亿元人民币的广东特大票据诈骗团伙案中,犯罪分子勾结其他省份的银行职员,以“中国银行河源分行”等银行名义,以“河源汽车出口总公司”等企业为出票人,先后多次为“哈尔滨富城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从黑龙江、云南、吉林、山东、福建等省20多家银行贴现人民币2.8亿多元。 “按照银行双人复核原则,一项业务的完成必须有两个人,一个银行职员不可能完成一项业务,而票据的承兑也需要向对方银行复核,所以票据诈骗得逞,一般不是票据造假造得太像,而是银行的内控出了问题。”工商银行人士对记者分析。 央行在去年底检查银行承兑汇票时也指出,商业银行的一些分支机构对承兑、贴现审查把关不严,擅自放宽条件,对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办理承兑和贴现,甚至内外勾结,弄虚作假,违规违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而担保类业务中,融资性质的担保风险更大,一般融资性质的担保涉及的资金量都比较大,融资方发生经营风险很可能造成银行坏账。 “我国银行对表外业务的管理比较薄弱,表外业务最后形成不良资产的比例并不低,只是我们一直没有给予重视,而现在新《巴塞尔协议》也对表外业务十分关注,我们也应该重视表外业务。”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系主任 郭红玉说。 各大银行加紧备战表外业务 “我行的表外业务归纳在中间业务的管理范围,现在非常重视这一块,尤其是担保类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但占收入的比例还很小,现在正在大力推广。” 由于没有专门管理中间业务的部门,工商银行正动议要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中间业务进行整合管理。工商银行人士表示,整合管理有三个“有利”:一是有利于业务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二是有利于更科学、更规范地对成本收益进行核算和考核;三是有利于业务的规范和风险的控制。 在工商银行内部,在对表外业务推广的同时,正在掀起一场“科学核算表外业务”运动。随着表外业务发展的加速、品种丰富和业务量的加大,银行对表外业务的重视,工行正在摸索表外业务的科学合理收费价格。 除了少部分科目价格下调,表外业务的收费总体呈提高趋势。例如,工行实行多年的保函业务千分之二的收费,现在提高到了千分之五以上。 而在表外业务中一向走在最前列的中国银行,正不断加大力度开发推广中间业务。在中国银行的网站上,不断高频率地公布类似“中国银行和长安福特签订汽车融资合作协议”的表外业务新闻。 而中国银行显然对表外业务有更多的扩展意图,也对业务风险充满忧虑。“目前各支行分行都在配合我们的课题做一些统计和核查,提供数据和事实,我想最后的研究结果会在9月份得出。”黄金老说。 这份调研结果无疑值得期待。 资料: 按照200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解释,表外业务被定义为“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具体包括担保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交易三种类型的业务”。 其中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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