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旅游服务质量地方法规在四川颁布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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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2日 10:4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成都七月一日电 (记者 杨杰)记者从四川省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于今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旅游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今起颁布实施的这一《条例》规定,旅行社在转并旅游团队时,应当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向旅游者确认价格和服务标准,转并团队后,原合同金额高于同一团队相同服务标准最低合同价格百分之十五的,差价部分应当退还旅游者。 《条例》同时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景区门票价格及其内的营运车辆的价格应举行听证会。 《条例》中,对旅行社未按规定向旅游者提交团队运行计划表或运行计划不符合规定的、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的、旅行社违反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加或变更购物场所等情况,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标准。 旅游产业是四川省确定的支柱产业之一,四川省目前正在致力于开发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强省迈进。四川省副省长王怀臣就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表示,四川省旅游业从总体上来看发展得不错,但还不是尽善尽美。为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步伐,特别是加快五大旅游区和九寨环线的建设,迫切需要加强依法管理,加强旅游法制建设。《条例》的实施,必将带来四川旅游行业的深刻变化,使四川旅游环境更加优化,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旅游服务质量上一个新台阶,旅游产业发展更快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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