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李宪普解读CEPA 香港银行进内地降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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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 15:33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卫容之 发自上海 CEPA出台后,在上海金融和法律界中引起广泛关注。市场人士一致认为,CEPA对香港银行和财务公司进入内地经营具有积极影响。上海多家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宪普6月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CEPA协议对香港银行的正面影响是比较“实”,降低了市场准入和业务准入的“硬条件”;而对内地银行的正面影响比较“虚”, 李宪普指出,资产规模的限制是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最硬的指标,CEPA规定要求的资产规模大幅度降低,意味着香港中等规模的银行和财务公司获得内地金融牌照方面的难度已经大为缓解,这对为数众多的香港中小银行来说意义重大,将使得更多的香港银行能够在内地设立分行和法人机构。 根据CEPA,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或中外合资财务公司,或香港财务公司在内地设立中外合资财务公司,无需先设立代表机构。由于设立代表机构的审批、筹建、成立也需要较长时间,现在取消了设立代表机构的前提条件,在客观上将加快合资银行和财务公司的准入速度。 此外,CEPA降低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将使得更多的香港银行在内地较快地抢占人民币业务的先机和扩大人民币业务的市场份额。 李宪普同时表示,CEPA协议的规定对内地银行的影响比较复杂,整体上说利弊皆存,而对具体银行的利弊对比则应具体分析。整体而言,金融竞争将会提速,经营压力将会增加,改变了内地银行业对金融开放的时间预期。这是内地银行在金融业务全面解禁之前的“大练兵”。从CEPA协议规定的“金融合作”的内容看,对内地银行也是有利有弊,不可一概而论。 CEPA协议规定,内地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将其国际资金外汇交易中心移至香港,内地银行可在香港按照国际规则积累外汇交易的经验,享受香港外汇交易的自由和便捷之利,从而提高外汇交易的运作水平,但也使得外汇资金存款大幅度转移到香港。 又如,CEPA协议中规定,支持内地银行在香港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内地银行在香港发展网络和业务活动,这是许多内地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走出国门、融入国际金融大循环的第一步,也是期盼已久的事情。但以收购方式发展网络,则有两面性,因为收购的银行的资产可能较好,但很多情况下,股东出售银行股权的动机是为了化解不良资产,这就意味着较大的收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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