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从7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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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 11: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6月30日电(记者汤涧) 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史振华30日宣布,从7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磷物质是导致太湖、淮河流域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在水体磷污染负荷中,含磷洗涤用品的贡献率约在13%至16%左右。当水体中磷和氮的含量达到一定比例,就容易造成蓝藻暴发。目前,江苏省除太湖流域外,市场上销售的洗涤用品大多 江苏省这次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含磷洗涤用品,包括各类含磷的织物洗涤剂、餐具洗涤剂、工业清洗剂以及其他有磷排放的洗涤辅料产品。按规定,江苏今后推广使用的洗衣粉必须是按国家有关无磷洗衣粉标准生产的产品,其他无磷及替代洗涤用品也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产品中五氧化二磷的总含量必须低于1.1%。 据史振华介绍,江苏省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是从太湖流域开始的。自1999年“禁磷”之后,太湖流域每年削减进入太湖流域水体的总磷量为1353.8吨,占太湖流域磷污染总负荷量的14.07%,占生活污水总磷量的24.2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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