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质疑央行房贷新规 第二套房无法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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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0日 09:53 人民网 | |||
人民网南京6月19日电 近日央行公布的房贷新政策中对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银行可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并不再执行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对此南京各家银行却道出了不同的声音,他们表示,“第二套住房”根本无法界定,而到底什么算是“高档房”也无法确定,央行的精神需要进一步细化才能进行实际操作。南京的建行、招行、工行等银行称目前尚未正式接到通知,但他们对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都提出了疑问。 无法获知购房者信息 工行一位房地产信贷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银行和房产部门没有联网,相互之间信息不能共享,银行之间的客户信息也是保密的,如果有人在一家银行贷了款,换一家银行就能进行第二次房贷。而如果一人贷款后,再以亲属名义贷款,这也很难查出来。 “第二套住房”应区别对待 民生银行一位负责人说,贷款者有经济实力购买第二套住房用于改善居住环境,这无可厚非,对他们不实行房贷优惠利率,另外再提高首付比例,似乎有点不公平。据了解,人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一般要比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近一个百分点,如贷款40万元期限20年,两者利息要相差5.3万元。如果有人按央行的新政策去买第二套房子,就必须多付出这5.3万元。银行人士说,这笔钱虽说也不是个小数字,但为了这点钱将顾客几十万的贷款拒之门外,似乎并不划算,因此对用于居住的、有经济条件的人,银行可能仍将执行老政策。当然如果购房者购买门面、商业用房等明显有炒楼盘的迹象,那就要另当别论了。什么是高档住房目前尚无统一定义,有人说是总价在80万元以上的,也有说是单价在每平方6000元以上的。在南京3000元/平方米对白领阶层来说不算高档,但对弱势群体来说却是高档住房。 央行新规定“未雨绸缪” 业内人士认为,央行新政策是为了遏制假按揭,减少乱炒楼。目前,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一般在发放贷款后3—8年中逐步显现。我国现在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中,80%是2000年以来发放的,即只有20%的贷款开始进入第三年。目前住房不良贷款低,并不表明以后也低,因此现在就要防范。但新发布的规则有待细化,毕竟银行为抢市场不会轻易把客户拒之门外。(梁龙 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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