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应诉企业态度各异 美彩电反倾销案悬念待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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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 10:0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反倾销热的冷思考:我们的应对措施足够了吗? ●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贸易保护合法手段,如同一把“双刃剑” ●目前对长虹产品出口的影响还未显现,股价的波动影响也不大 ●这个影响是对整个中国彩电行业的,而不是只针对某一家企业 世界贸易组织日前发布报告指出,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成为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2003年6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中国彩电向美国倾销成立。反倾销事件再次引起世界关注。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贸易保护合法手段,如同一把“双刃剑”,既可用来对本国进行贸易保护,又可能因此受到别国的经济制裁。 应诉企业态度各异 在中国应诉的多家企业之中,与案件牵连最深、作为中国彩电企业“大哥大”的四川长虹备受瞩目。 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诉结果会存在各种可能,对此长虹已作好了充分准备。同时,长虹郑重声明没有对美国进行倾销。因为长虹一种售价为243美元的彩电与同类型日本产品比较,还要高出20美元左右。” 刘海中称:“应诉结果将到2004年2月才见分晓,这个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变数。”他认为:“目前对长虹产品出口的影响还未显现,股价的波动影响也不大。”但他同时认为,“这个影响是对整个中国彩电行业的,而不是只针对某一家企业。” 相比长虹的低调,其他应诉的彩电企业则显得高调得多,纷纷声称“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跨国公司排挤 对此次反倾销案发起的缘由也有不同的分析。从美国现存产业结构来看,基本没有劳动力密集型的制造业,也没有彩电本土品牌和企业,中国彩电的出口并不构成对美国本土企业的冲击。 申诉方中惟一的企业五河电子实际上是由欧洲著名彩电制造商飞利浦控股,只是一家电视机外壳生产商。这场诉讼表面为美国本土企业争夺美国市场,实质上是跨国公司对全球市场原有格局的维护。目前全球彩电市场基本为欧日韩企业割据,东南亚、墨西哥等地已成为他们的出口制造基地。而来自中国家电协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我国家电企业向美国累计出口额同比增长37.4%,美国已成为中国彩电企业的第一大出口市场,从而也打破了跨国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原有份额。 另外,有专家分析认为,在美国经济不景气,国内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美国国内产业和劳工界对进口产品的戒备和抵触情绪扩大,可能导致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而中国作为美国劳动密集型消费品进口的主要来源地,很容易首当其冲,成为“替罪羊”。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彩电制造基地,去年共出口了1900万台彩电。 结果存在变数 虽然距离终裁的日子为时尚早,这中间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但是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核查结果判定为倾销,美国方面可能会采取3种不同的裁决方式:一种为“全面封杀”,即对所有在中国生产彩电的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征收高关税,例如,欧盟曾三次提高对中国彩电企业征收的反倾销税,最终达到44.6%。 第二种为“抓大放小”,即只对倾销幅度最大的企业征收高关税,而对其他企业“网开一面”。如若这样,四川长虹将损失惨重。据海关统计,2002年中国对美出口涉案产品达342万台,价值4.8亿美元,在调查期即2002年下半年内出口金额为3.21亿美元。其中四川长虹公司出口数量301.6万台,金额4.16亿美元,分别占总出口数量和金额的88.2%和86.7%。 第三种为“各自算账”,即根据每一家企业的实际调查情况,分别认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并核实倾销幅度,然后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分别征收不同程度的关税。 “与上一次的欧盟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相比,此次事件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议案有所不同,情况更为复杂。不管怎么说,我们作好了应诉的充分准备。”刘海中说。 相关链接 2003年5月2日,以美国五河电子公司(FREI)、电子工人国际兄弟会(IBEW)、电子产品、家具和通讯国际工会(IUE—CWA)等三方为原告,针对马来西亚、中国彩电企业向美国出口彩电,正式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反倾销诉讼。 在这次美国彩电反倾销案中,被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产品是中国企业自去年10月至今年3月向美出口的彩电,涉案产品为不小于21英寸的直观式或背投式阴极射线管彩色电视机。申诉方提出,美国在近4年内进口涉案产品数量激增,2002年的进口是1999年的10倍。进口的激增对其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申诉方提出的倾销幅度为37.35%—84.17%。(文/魏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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