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电难过“美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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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6日 10:22 中国经济快讯周刊 | ||
6月17日,美国时间6月16日,这一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对美国五河电子公司等三方诉中国彩电企业倾销案做出初裁。如果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对美的彩电出口没有对美国本土彩电业造成损害,该案也就不了了之。但假如出现相反的结果,那么,美国商务部将开始调查,并将于2004年2月6日经美国贸委对倾销侵害进行最终裁决,进而美商务部将随之征收时限长达5年的高额反倾销税。对中国彩电业来说,这无疑将是又一次雪上加霜的致命打击,那么中国彩电业将何去何从? 策划/法悟;文/实习记者 谢漪珊,记者 金志芳 “初裁”悬念 “根据目前情况的初步估计,初裁结果很有可能是,中国彩电出口对美国彩电业有一定的侵害。”6月11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方彩电厂家代理律师通过越洋电话告诉记者。 美国时间6月16日,即中国时间6月17日,对于中国彩电业来说,将是一个决定在美国“生死存亡”的日子。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后称“美国贸委”)将对五河电子公司等三方诉中国彩电企业倾销案做出初步裁决。如果认定中国对美的彩电出口没有对美国本土彩电业造成“侵害”或“侵害威胁”,该案将到此结束。但假如出现相反的结果,按照美国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开始调查,并于10月9日之前对倾销幅度进行初步裁决,12月23日将对倾销幅度作最终裁决。2004年2月6日美国贸委将对侵害作最终裁决,商务部随后将在7日内发出反倾销征税令。 “因此,6月17日的初裁结果至关重要。”6月5日,中国全球化企业商会驻华首席代表刘小荣对记者表示。“初裁结果实难预料,”6月8日,本来预计要到中国对长虹进行取证调查的王晓麟通过电子邮件告诉记者,因暂时无法告知的原因推迟行程,而在初裁结果未出来之前,作为中方企业长虹的代理律师,也不便作任何表态,“不过我们会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应诉。”王晓麟同时也是中国全球化企业商会的首席律师。 5月23日,美国贸委举行了初裁听证会。记者从中国全球化企业商会华盛顿总部国际贸易法部邹洲助理处了解到,尽管美国五河电子发明公司等申诉方的代表律师团从3个方面进行了申诉,强调美国存在彩电生产行业及其地位,并说明其因中国的彩电出口量增大而受到如销售、劳工等各方面的损害,尤其是从进口量(总数量增幅极大)与市场份额(零售市场占据份额大增)两方面说明中国彩电进口量增大对美国生产商造成负面影响,但在随后6位听证官员对申诉方及证人进行的提问中,申诉方的几位代表对关于消费者对价格与品牌效应之间的选择问题上作出了自相矛盾的证词。 而应诉方代表中国彩电厂商和机电商会的律师团保衡律师事务所(Paul Hastings Janofsky&Walker)也进行了辩护。首先是质疑申诉方五河电子的申诉人资格。因为五河电子仅生产彩电的外箱及负责彩电的装配工作,因而并非彩电生产商,不具备申诉人资格。两个工会代表的是美国大部分彩电生产商,而生产低档次彩电的五河电子的工人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其次提出了彩电产品的等级分割理论,将市场中的所有彩电划分为“顶级”(如索尼)、“高级”(如三星和菲力浦)和“中级”三个层次的产品。并由此指出向美国出口的中国彩电产品主要是中级或以下的彩电,针对的是低价位市场,与美国的大部分彩电生产商不存在竞争关系,因而不可能造成伤害。 与此同时,沃尔玛公司的证人也从零售商的角度指出,从中国进口的彩电与美国生产的主要彩电产品存在于不同的市场级别,因而不存在或仅存在少量的竞争关系。 在中国国内代理了大量国际贸易类案件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6月1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和证明彩电出口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相比,中国彩电企业证明自己没有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比较容易。如果国内彩电企业在应诉中能够充分证明这一点,那么很可能会在初裁中胜诉。 谁是真正的受害者? 中国家电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1月至3月,我国家电企业向美国累计出口额同比增长37.7%,达到8.6亿美元,占中国家电总出口额的31.5%,美国已成为中国家电企业的第一大出口市场。 此次反倾销案是近年来美国针对中国家电产品最大的一次反倾销调查。一旦裁决倾销成立,中国进口到美国的彩电税率将至少提高到10%以上,远高于现在的5%,加上5年的提高关税期限,“这将意味着中国彩电在美国市场的价格优势不复存在。”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尽管距离最终裁决还有将近8个月的时间,但据了解,按照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初裁认定有“侵害”,将对被诉方实施临时性反倾销关税。 而令人关注的是,在美国,10月已经进入圣诞销售旺季的进货期。“诉方在5月初提出申诉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在圣诞节这一销售旺季前给中国彩电行业以沉重打击,抑制其对美的出口。”刘小荣直言不讳。 由此看来,即使最终胜诉,今年内中国彩电业在美国的市场也必将受到重大影响。或许正因为如此,与当年遭到欧盟诉讼时无人应诉和后来厦华的单骑闯关相比,这次中国彩电企业的反应相当迅速。5月20日,长虹、厦华、苏州飞利浦、海信、海尔、康佳、TCL、上广电和创维9家中国企业以及中国机电商会联合聘请的美国保衡律师所积极向美国贸委递交了应诉材料。 由于同时触及了自己的利益,美国本土的进口商Sears公司与另外两家彩电经销商沃尔玛和APEX也通过其代理人向美国贸委递交了到案声明,表示参加该案诉讼。 严阵以待 在遭到美国反倾销投诉后,中国彩电企业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在反倾销应诉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美国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规定复杂,环节多,涉及面广。律师有反倾销经验,对反倾销调查中各个阶段的要求和关键之处了如指掌,才能对企业应诉有所帮助。 据透露,一旦初裁损害成立,美方通常会选择两三家有代表性的彩电企业进行调查。因此,根据自身情况分别聘请律师应诉是必要的。目前,长虹、厦华、TCL、苏州飞利浦都聘请了各自的律师事务所。 无论是出口数量还是金额都占到八成以上的四川长虹,在这次反倾销中自然是“重任在肩”。而长虹这次所聘的卫理律师事务所(Wiley Rein&Fielding)在美国也是最具有实力的反倾销事务所。近年来,卫理所代理了上百宗反倾销案件,胜诉率高达85%。在反倾销方面,美国权威律师评定机构马丁·戴尔称该所拥有美国最具实力的杰出律师。负责此案的主辩律师是美国知名的华裔高级律师王晓麟博士。 据了解,王晓麟博士是美中贸易组织首席律师,曾任美国五大名所之一的佳力国际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分所与凯威国际律师事务所华尔街总部的专职律师。专长于国际贸易法和结构融资,曾多次参与反倾销案件,为中国政府和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援助,在所有经手的涉及中国公司的案件中取得了全胜的战绩。 另一位主辩律师是阿伦·普赖斯大律师(Allan Price),具有超过20年的从事反倾销案件的应诉经验,去年还成功代理了涉及100个国家、年出口量达180多亿美元而轰动全球的美国钢铁保障案。此外,美国律师协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提姆布莱特比尔(Tim Brightbill)也是长虹的律师团成员之一。 刘小荣在接受本刊独家专访时指出,反倾销案中的申诉方通常代表国家的一个产业,因而往往具有相当的政治势力在其背后支持。所以,赢得一个反倾销案件需要法律策略与政治策略双管齐下。长虹聘请的卫理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包括前美国总统法律顾问、前联邦国会议员、前联邦通讯委员会主席、前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高级官员,与美国政界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其中前美国国会议员吉姆·斯特莱利大律师曾担任美国国会能源与商务委员会、电信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委员。今年一月份随美国国会代表团访华时得到江泽民主席和温家宝总理的亲切接见。 可以说,长虹此次所聘请的律师团是在美国历次反倾销案件中实力最雄厚、阵容最强大的一个。 为什么被怀疑的总是我 此次反倾销投诉开始于5月2日,由美国五河电子公司(FREI)、电子工人国际兄弟会(IBEW)、电子产品、家具和通讯国际工会(IUE-CWA)三方共同发起。主要针对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屏幕尺寸在52厘米(21英寸)以上的彩电,包括普通CRT彩电、高清晰数码彩电和背投彩电都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列。调查期为2002年7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 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02年我国对美国出口涉案产品达342万台,价值4.8亿美元,在调查期即2002年下半年内出口金额为3.21亿美元。其中四川长虹出口数量为301.6万台,金额为4.16亿美元,分别占总出口量和金额的88.2%和86.7%,2002年出口量更是占了美国市场的15%,而2001年这一指标还不足1%。如此大量且迅速的增长,显然让在美国的其他厂商坐立不安。面对利润的下降和市场份额的流失,生产厂商和工会联合起来,将反倾销大棒砸向中国彩电企业也就不足为奇。 其实不仅是彩电,自从1979年欧盟对中国糖精发起首例指控以来,中国产品受到的反倾销投诉已经位居全球之首。有专家指出,中国对外贸易出口迅猛增长;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一些国家仍然采取歧视性政策,视我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些都造成了近年来我国遭反倾销投诉大幅度增加。 尽管有人认为,遭到反倾销投诉是国际上的平常事,但反观中国企业自身,也不能说就没有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赵威指出,一些企业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得知同行在某一国际市场出口成功便蜂拥而上,“扎堆”现象加之对无序竞争缺乏引导,导致我国企业互相杀价,恶性竞争,正好给国外以反倾销口实。 TCL集团TV事业部刘步尘认为,接连遭到欧盟和美国这两个主要出口大户的投诉,说明中国彩电企业自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他指出,第一是品牌不足,很大比例是给别人代工,所谓的OEM,没有真正把握市场的主动权。在树立品牌形象方面做得还不够。二是产品结构不甚合理,档次偏低。中国出口到海外的彩电产品大部分是传统的CRT电视,而且以29英寸以下规格为主,真正的高端产品如液晶、数字电视并不多。三是整体价格偏低,这是一个突出问题。同样规格、款式的彩电,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在市场上普遍比日本、韩国的产品低20%以上,这一点很容易给人以把柄,遭到反倾销投诉。 走向国际化的尴尬 前些年为了争夺国内市场份额进行的“价格战”,使得国内彩电厂商各自为战,而且元气大伤。由于国内市场的渐趋饱和,“被迫无奈”的彩电业终于要走入国际市场了,却迎头遭到了“反倾销”的重击。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彩电业在走向国际化过程中遭遇的最大的尴尬。 如果说在国内相互杀价是为了在惨烈的竞争中求生存,那么假如把价格战的战场转移到国外,就无异于自寻死路,接连的反倾销诉讼仅仅是个开始。严义明律师认为,中国的产品卖得便宜并不是因为进行了低于成本价的倾销。就拿彩电来说,充分的竞争已经把价格降了下来,市场规模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又使得企业能保持这种较低的价格。这是中国彩电行业自由竞争的结果。另外中国彩电的价格已经很有竞争力了,没有必要再去低于成本销售。 “价格的确是竞争的一种手段,但是不能单纯地认为,价格越低就越有竞争力。中国产品的质量、技术越来越高,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很有竞争力,但是价格仍然定得很低,中国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自己的国际化意识。”6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对本刊记者表示。 王晓晔认为,在提高“国际化意识”方面,中国的出口企业首先必须了解国际规则和产品进口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遇到反倾销投诉,有针对性地加以防范;其次要了解国际市场的行情,不能盲目地把价格定得过低,否则不仅容易招致反倾销诉讼,企业利润也会很低;第三是行业协会要发挥协调作用。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中也存在着竞争,为了超过对手会把价格压低,这就需要相关行业协会从中疏导调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家电专家陆刃波切中肯綮地说:“中国的家电企业必须提高研发能力,不能只是制造、加工强国,更应该向着研发强国的方向努力。国内企业推出的背投、数码彩电等等,都在科技含金量上投入力量,而不是简单的比拼数量了。” 目前中国的彩电出口正在逐步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过渡,长虹的背投彩电已经占到全美彩电销量的10%。 从凭借价格优势打开国际市场,到真正树立国际化的品牌形象,中国企业或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不管迫在眉睫的初裁结果如何,如果中国的彩电厂商能从中吸取教训,看到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些许隐忧并积累起应对经验,那么这种“成长的代价”或许更有意义。受益的将不仅是彩电一个行业,而是整个发展中的中国民族产业。 如果认定中国彩电出口对美国本土彩电业造成“侵害”或“侵害威胁”,美商务部将征收时限长达5年的高额反倾销税。毫无疑问,这等于将中国企业彻底赶出这一极具国际化标志性意义的全球最大彩电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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