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调整“燃油加价” 机票价格17日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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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13日 08:3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刘葳漪)记者昨天从民航总局获悉,民航总局发出了《关于调整“燃油加价”幅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国内航线票价中“燃油加价”上浮幅度由现价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4%调整为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1%。 各运输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按2000年10月31日国内航线经济舱公布票价(YB)上浮票价;头等、公务舱票价以上浮后的国内航线经济舱票价为基础,分别按照国内航线经济舱 《通知》指出,上浮后的票价自2003年6月17日(航班时刻)起执行,在此之前出票不再补退或补收票价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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