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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收入职业到大规模停运 出租车行业症结何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 18:03 新华网

  司机收入为何“越来越少”

  出租车经营逐渐纳入行业管理后,一个有驾驶执照的人想开出租车,必须到出租车公司承包经营,向公司交承包费、管理费,并自己负担各种税费。记者调查发现,尽管发达地区的经济一直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出租车司机的负担却越来越重,赢利空间越来越少,收入“越来越少”。

  深圳市的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现在要承包一部出租车,至少要交以下费用:一是每月向出租车公司上交13000-14000元不等的“租金”(包括保险、税费等);二是上交“承包费”,一包5年,一般承包费16万元,风险抵押金6万元。

  深圳市现有8000辆营运出租车,一般一部车一个月的营业额是1.8万元左右。扣除租金、汽油、维修等费用,一部车一个月可以收入4000元左右。但这并没有将“承包费”的前期投入折算进去。一名出租车承包者告诉记者,他在老家借了20万元到深圳包车,由于是民间借贷,月息是2厘,一个月的利息就要4000多元,到深圳来开出租车等于是“义务打工”。

  一些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我们劳动强度大,一干就是12个小时,风险大,近几年不断发生出租车司机被抢的案件,出租车司机已变成城市的低收入阶层甚至弱势群体。原来在出租车司机中拾金不昧的事例很多,现在都很少见了,大家肚子里有牢骚。”

  记者了解到,现在承包经营出租车的司机中,如果一个月下来“顺顺当当”,没有被罚款或者被扣车,深圳市出租车司机一般可收入3000元左右,厦门市可收入1500-2000元,北京市收入1800元左右。这些收入在所在城市都属于中下水平,和司机们的劳动强度不成比例。

  出租车还是一些职能部门眼中的“唐僧肉”。去年9月,厦门市政府出台有关规定,让所有出租车司机都要安装GPS卫星全球定位系统,每个月交100元使用费。此举引发全市出租车司机不满。记者在厦门市采访时,一些出租车司机认为,装不装这种系统是自愿的事情,这种行为是政府有关部门利用自己强势地位的“强买强卖”行为。

  杭州市出租车司机向记者罗列了市交通局运管处从他们身上“变相赚钱”的多种手法:一、出租车司机衣服统一订做,高价售出;二、统一办理保险,不到运管处办理保险就不售给发票。而谁都知道,保险是有回扣的;三、各种各样必须参加、指定地点的培训;四、出租车顶灯加价售给出租车司机;五、出租车还必须无偿做车体广告。一些司机这样说:“凡是有利可图的服务项目,运管处都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上。”

  出租车行业的“两大脱节”亟待解决

  记者在经济发达地区采访发现,城市出租车行业存在“两大脱节”现象:一是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的脱节,二是政府收益、公司收入和出租车司机实际经营业绩脱节。专家认为,这“两大脱节”折射出出租车管理体制上存在的深层矛盾,当务之急是要理顺管理体制,促进这一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近几年,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来源发生显著变化,由原来本地户籍人员为主转向外来人口为主。以深圳为例,全市约2万名的出租车司机,绝大部分来自于湖南省、江西省和东北地区。北京市规定出租车司机必须有北京市户口,但许多司机来自于郊县。这些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大多数都没有签定正规的劳动合同,而只是“承包关系”。司机实际上不是出租车公司的员工,而只是承包出租车公司的车进行营运。

  厦门市交通局运管处处长马超南说,他们一直致力于让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签定劳动关系,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进展。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公司图“省心”。深圳市的出租车公司除了每个月两次的安全例会外,司机很少到公司去,出什么事公司也基本不负责任;二是公司图“省钱”,许多城市的出租车司机基本上都没有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出租车公司为此省掉了一大笔的开支。

  记者发现,出租车公司在对出租车司机的管理上,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出租车司机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沟通渠道,他们遇有不公无处申诉。在出租车司机群体中出现了一些小团体专门替司机说话,如深圳市、福州市几次停运事件都有一个小团体在起作用。杭州市出租车司机去年状告市政府,就自发组织了一个小团体,他们选出十几名诉讼代表,每个诉讼代表联系一定数量的出租车司机。此外,由于没有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外地出租车司机也没有被纳入城市的“三条保障线”之内,这些出租车司机成了城市里的弱势群体。

  另一个“脱节”现象是政府收益、公司收入和出租车司机的实际经营业绩不挂钩,政府部门和出租车公司旱涝保收,全部的经营风险都转嫁到出租车司机身上。

  对政府部门而言,通过经营权拍卖,以10年经营期限为例,一部车的经营权一般可以拍卖20万元左右。记者调查得知,大部分城市对出租车的收税采取“定税”的办法,不管出租车司机挣多少钱,政府的税收都是一个定数。

  对出租车公司而言,他们的收入一般来源于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挂靠管理费”。一些城市的出租车名义上是公司所有,但相当部分都是私人产权,这些私人车辆按照规定必须挂靠一家公司,出租车公司每月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二是经营权转让费。出租车公司通过竞拍等形式从政府部门取得经营权后,再加价转让给出租车司机,赚取一定的差价;三是承包租金。如深圳市一部出租车一个月的租金约1.3万元(包含代交的各种税费)。

  显而易见,在出租车的各个经营环节中,相当一部分的利润都被出租车公司拿去了。据厦门市有关部门测算,目前该市出租车公司每个月可以在每辆出租车上获取收益5000-6000元,而且出租车司机“固定上交”公司的各种费用还在增多,出租车司机每月的收入也从以前的二、三千元降到现在的1600多元。

  由于这种利益上的脱节,职能部门旱涝保收,一些城市较为普遍出现出租车市场管理混乱的现象。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黑车”的大量出现。记者在北京市永定门、雍和宫地铁口出来,立即就有几辆“黑车”招揽生意。一位北京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黑车”不用交纳各种费用,收入比正规出租车高许多。一些“黑车”有一定的背景,和职能部门中的一些人有各种利益上的联系。这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现在也不想开正规的出租车了,正在考虑“托关系”转开“黑车”。

  深圳市区内的各种“黑车”估计有近2000辆。从深圳机场出来,记者坐上了一辆“黑车”,从机场送记者到市区“华侨城”要价100元,这辆车还同时拉上了另一位乘客,同样要价100元。

  记者问这名东北籍的司机:“你开这种车不怕被罚吗?”

  这位司机回答:“我们是挂靠在‘机场公司’的,公司有专人负责到市里一些部门公关,这些部门的一些领导和我们老板关系很好。”

  记者:“一部车一天可以收入多少钱?”

  这位司机答:“至少五、六百块,关键是我们不用交那么多的费用。在机场也不用排队候客,正规的出租车根本竞争不过我们。”

  “经营权”利益之争成焦点

  出租车司机一度是城市青年向往的高收入职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期以前,城市出租车司机还是一个高收入阶层。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出租车从业人员约200万人。然而近几年,一些城市不断发生出租车司机停运事件,甚至成了困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棘手问题。出租车行业到底出了哪些问题,症结何在?

  出租车行业刚刚起步时,只要有钱买车,到有关部门办个手续就可以上路营运,经营年限一般没有明确的规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出租车营运一度十分赚钱,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开始将出租车的经营权看成是“城市资源”,从九十年代中后期始,一些地方开始规定出租车的经营年限,并通过拍买等方式收取经营牌照使用费,到期重新拍卖。这样,围绕“经营权”的利益之争成了一些城市出租车车主停运的主要原因。

  福州市的情况具有典型性。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徐晓龙告诉记者,1992年之前,福州市的出租车一直没有正式纳入行业管理。1992年后,福州市将出租车纳入行业管理,规定当时的出租车车主交2万元经营权使用金,并挂靠到9家出租车公司,但车辆和经营权实际上都是个人的。当时并没有规定经营权使用年限。福州市目前3745辆出租车中,属于这种情况的有2203辆。

  2001年7月,福州市出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对经营权年限做出规定:一、经营权一直没有转让过户的经营者,自缴纳经营权使用金之日起满10年无偿收回经营权;二、1998年以前经批准转让过户的经营者,自受让之日起满10年无偿收回经营权;三、1998年后(含1998年)未经批准私自转让的现有经营者,按其申报登记,自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属实的受让之日起满6年无偿收回经营权。

  记者采访福州市出租车司机时,他们认为,市里出台的相关办法实际上等于从他们口袋里将钱掏走了:一是原来市政府批准他们经营出租车,并没有规定经营年限,这实际上是一种合约,现在突然规定经营权期限,这是一种违约行为;二是有900多辆出租车在此之前进行过私下转让,都是按经营权没有期限来评估价格的,连车带牌最高交易价达47万元,最低的也有28万元,按规定这些车主6年后就要被收回经营权,车主损失惨重。

  为此,福州市出租车车主多次停运,要求给他们一个公道的说法。

  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只要一触及“经营权”这根敏感神经,立即就会引起强烈反应。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今年1月2日,福州市政府又公布了整顿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秩序的通告。该通告共12条,有3条讲到“取消经营者的经营权”。例如第7条规定,“对违章停车候客、载客、卸客,或违章掉头、超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辆15天,并按有关规定罚款。一年内因违章被暂扣车辆3次以上的,取消经营者的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第4条是关于出租汽车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卫生的,第5条是关于规范载客的,均规定了包括“取消经营者的经营权”在内的严厉处罚措施。

  福州出租车司机普遍向记者反映,治理整顿出租车市场秩序很有必要,但这次整顿涉及到“经营权”这个敏感话题,经营权是出租车的命根子,一旦被取消就等于损失几十万元。市里出台这一政策后,引起了大家的一致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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