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布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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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6日 15: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26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第5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披露审核合格的904个产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 公告称,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品种为3年(其中高毒品种为1年),分装品种为1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名单全部内容参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2003年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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