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国内三航空公司飞机得非典最高可获赔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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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4日 13:53 解放日报 | ||
自5月23日起,凡乘坐南航、东航、上航航班感染“非典”的旅客,将依法由航空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航空承运人非典型肺炎(SARS)责任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报道称,被临床诊断为“非典”病人的住院补贴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万元,经治疗无效死亡的最高可获赔20万元。 分析认为,这一举措对恢复旅客安全信心,对促进航空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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