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可拿去银行贷款 可能突破分业经营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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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2日 16:52 粤港信息日报 | ||
业内人士认为,中行与平保推出的该项业务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门槛 记者 赖小萍 通讯员 强昕 张振华 昨天,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签订了“人寿保险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并将于近日在省内广州、中山、佛山、湛江、茂名等13个地区大规模推广, 据悉,这次广东中行与平安保险联合推出的保单质押贷款,是指由平安人保销售的千禧红A、B、C、D四款中任一款及世纪栋梁险保单,经平安人保确认现金价值并办妥质押冻结后,作为质押物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个人贷款。贷款成数最高可达八成,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半年。每次贷款的起点金额为10000元,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平安方面表示,目前质押主要是银保产品,而接下来将推广到其他的传统寿险产品,而且与银行的合作也会扩大到工行、建行等其他商业银行。 中行广东省分行有关人士认为,从目前中行手头掌握的经营记录来看,这几年广东省居民掌握的金融资产的种类已经相当丰富,现在居民手头掌握的金融资产分布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如何提高各种金融资产之间的融通性至关重要,因此保单质押的前景是相当广阔的。 有统计显示,去年广州市场寿险保单的借款已经达到了500多万元。而且去年平安南京分公司在局部推出,短短3个月就已经做了保单质押贷款共500笔,放出贷款近470万元。 但是,广东中行仍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说,考虑到这是凭保单质押发放贷款的初次尝试,为保证该业务今后能够持续增长与发展,银行在贷款发放前仍将采取各项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保单质押业务已经突破了分业经营的门槛,毕竟贷款和保险是不同的,对保险公司来说,保单质押的市场需求主要来自客户的服务需求,也是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参与银行信贷的好尝试。与此同时,由于找到了几乎零风险的优质贷款,当然也提高了银行介入保险的积极性。这种银保的合作应该是种必然的趋势。 据悉,中行与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于1999年签署代理银行保险业务协议,2002年10月又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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