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救市: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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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 08:11 中国青年报 | |||
苏敏 业内流传多时的“退还保证金”政策,终于浮出水面———今天,国家旅游局发布通知,“为了帮助旅行社企业渡过因非典造成的生存危机,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研究决定暂时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 这个《关于暂时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的通知》规定,退还标准是:只经营入境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退还40万元(原保证金60万元);同时经营出境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退还100万元(原保证金160万元)。国内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退还额度及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退还后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及利息,仍按从前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通知说,这次退还的保证金使用期限为: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12月31日,旅行社要在明年年底前将这笔钱如数缴还。 采访中,许多旅行社表示:上交的质量保证金本来就是自己的钱,如能退,当然对困境中的企业很有帮助。据悉,先前传说,入境出境兼做的旅行社将被退还70%的保证金,而实际上是退62.5%。 “可以用这钱开一个月工资。”康辉旅行社老总李继烈和招商国旅营销管理中心的经理张纯说,旅游局能使一直压着的保证金复活是件好事,尽管这并不解决根本问题。根本问题还是疫情早点结束,各行各业恢复生产,旅行社的人气才能上来。 据了解,香港政府的救市办法是,给旅行社担保,让银行给企业贴息3%贷款,但所贷的钱,只够人员工资。而日本是给予本国旅行社低息贷款。 有旅行社人士认为,要论实际帮助力度,还是给旅行社贴息贷款更好一些。 对于国家旅游局这一“重大举措”,也有不同声音。中国钓鱼台国旅老总杨志信说:“保证金是旅行社的命根子,哪儿能随便用!可能对国旅、中旅、青旅这样的大社无所谓,而小旅行社,除非不想干了,才会动用这笔钱。因为你得还呀!” 他认为,经历了“9·11”事件、海湾战争以后,很多旅行社被迫有了生存的应急本事,或者说会休眠了。对此,有人解释说,导游现在多是自由职业者,打零工散工签合同,没有固定工资,有活儿就来,省了社里的人工成本。 身为大社老总的李继烈提出,退保证金是官方可行的“帮助之一”,但金额“一碗水端平”有失公平。他呼吁,能否把返还去年的营业税、所得税作为对企业的援助?可以税单记录为证,根据上交税额决定返回比例。 他的理由是:去年给国家多交税的,应是“好社”,现在困难了,国家对“好社”的帮助就应多一些。而那些做假账、年年报亏损或不交税的旅行社,国家就不应返还那么多。 “今天出台的政策,帮助没重点,不能鼓励好企业。退保证金的做法,不如返还去年上交的税———给谁、给多少,都有案可查。” 他还尖锐地指出,旅行社上交保证金的利息,一直被规定用来支付各级旅游质量监督所人员的报酬,因为他们没有财政编制。这种“养法”本身就不合理,你是属于政府设置的官方机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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