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嘴“肥肉”被抢 中国石油企业被谁“出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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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0日 07:57 中国经营报 | |||
崔毅 吃到嘴的“肥肉”被人抢走,又无计可施,中海油与中石化此刻感到愤愤不平。 由于里海北部油田的原有股东在最后期限(5月9日)宣布,行使认购英国天然气集团(BG)欲出售的16.67%该项目股权的优先权,使得两个月前与BG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中海油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去年底中石油“惜败”俄罗斯之后(退标与管道改线风波),中国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走出去”战略遭遇的又一大挫折。 谁“出卖”了中国油企? 按照今年3月7日中海油与BG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海油将在两个月后(即:5月9日),正式以6.15亿美元收购BG旗下全资子公司———BG国际———持有的北里海油田项目16.67%股权的一半(即:8.33%)。而另一半股权,BG则在4天后(即:3月11日),以同样的价格卖给了中石化。 当时,国内媒体对三大中国油企全部进入中亚石油勘探开发市场(1997年,中石油已先期进入这一地区)的战略意义,进行了热烈讨论。显然,人们忽视了两份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原有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 两个月后,中海油正式收到BG通知,北里海项目原有股东已决定行使优先认购权,收购BG曾同意向中海油出售的8.33%股权。那么,是谁在最后关头打破静默,“争抢”中国油企的“口中肉”呢? 对此敏感问题,相关媒体的观点不尽相同。《香港商报》报道,是该项目股东之一的意大利ENI公司率先行使的认购优先权。而海外媒体则称,英荷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是最有可能行使这一优先认购权的股东。 为核实有关报道,记者分别致电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的壳牌和埃克森美孚。后者拒绝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而前者在不置可否之余表示,北里海项目现有的六家股东,均可独立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认股权。如果有一家股东行使了优先认股权,壳牌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会随之行使该权利。 业内普遍认为,在6家股东中,与中国有着广泛业务联系的壳牌和埃克森美孚最有可能率先行使优先认购权。表面上似乎不可思议,但人们猜想,其背后有深刻的政治、经济因素。 国内合作项目受挫,国际巨头迁怒中国油企? 众所周知,在去年7月正式开工的西气东输工程中,以壳牌和埃克森美孚为首的国际投资集团持有45%的股份。这是有史以来,国际石油巨头首次大规模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 然而,这一项目从最初的立项招标到极其重要的下游市场开发,却麻烦不断。在前期招标阶段,发生了BP(英国石油)退出的插曲,但壳牌和埃克森美孚迅速跟进,整个项目并未蒙上太多阴影。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在西气东输下游市场开发上,中外双方磨擦不断。显然,携巨资进入这一工程的壳牌和埃克森美孚对于下游市场开发更为关心。 虽然这位人士并未透露双方磨擦的具体事宜,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距原国家计委年初制定的西气东输下游市场“照付不议”协议全部签署的最后期限已不足两个月(6月底),而相关协议却一个也没有正式签署。 “这些协议不签署,就意味着我们给国际投资集团承诺的关于西气东输工程的各种美好收益预期,都将是一纸空文。”这位人士直言,“在这个关键时刻,不能排除壳牌和埃克森美孚利用行使优先认购北里海项目股权的机会,向中国政府施压的可能性。因为在他们眼中,中国的石油、石化行业,还是国家垄断的‘铁板一块’,并不存在所谓中石油(西气东输的主要作业者)、中石化和中海油的区别。” 除此之外,壳牌和埃克森美孚与中石化签署的关于在江苏和广东、福建分别建设500座及1100座合资加油站的协议,也已等待中国政府最后批准多时。或许,北里海项目股权收购之变,正是二者耐心已尽的征兆。 石油产权竞争,不可以“阶级斗争”论 虽然中石化旗下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仇祥华对于如上猜测不敢苟同,但他认为,现在是重新认识中国油企的海外合作伙伴和认真审视中国油企“走出去”战略的时候了。 “我们不会因此而停止海外拓展的步伐,但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我想……还是少说多做的好。”仇祥华欲言又止。 据国务院体改办专家宦国瑜介绍,自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出于市场竞争和自身长远发展的需要,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走出去”战略,而收购海外油气田的资产与权益,即是这一战略的核心内容。 由于海外油气田资产产权性质不同,中国油企“走出去”战略也多表现为两种形式:对于国有资产,中国油企多以分成合同的形式参与油气田的勘探开发;而对于完全私有化的油气田,中国油企则必须采用收购原有股东股权的方式,介入这些油气田的开采。北里海项目即属于后一种形式。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石油问题专家陈淮认为,从国际石油巨头手中购买油气田股权,不同于直接参与油气田的分成开发,前者属于产权竞争的范畴,而结合了各种政治、经济因素的石油产权竞争,正是中国油企所不熟悉的。此次北里海股权收购之变,并未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优先认购是原有股东的合法权利,大可不必用“阶级斗争”的眼光看待此次失利。 陈淮同时指出,国际上,大型油气田的股权时刻处于流动之中,以12.3亿美元的代价收购北里海项目16.67%的股权,并非千载难逢之机。或许今后,我们可以用更好的价格收购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客座教授高中也认为,相对于本身就是从国外油气田权益开采起家的国际石油巨头来说,中国油企“走出去”的经验远不如人。有鉴于此,“走出去”战略应重新加以修订,并由国家牵头进行,而不像现在这样,三大石油公司各自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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