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反倾销胜算高达八成 仍需面临三场艰苦较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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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19日 07:50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王义伟 关于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本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举行听证会,此前一天的22日是美国商务部决定是否立案的最后期限。虽然有媒体引述中国业内人士的分析认为,此案胜算高达八成,但记者认为,不论结果如何,中国应诉企业至少面临3场激烈的较量。在对付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调查方面有两场,一是质疑对方的起诉资格,二是申诉中 质疑对方起诉资格胜算不大 已经有消息传出,在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上,中方将率先对起诉方的起诉资格提出怀疑。 怀疑对方的起诉资格,是因为3家起诉方中打头阵的五河公司并不是一家彩电整机生产厂家。该公司对中国的彩电同行来说十分陌生,其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美国彩电产业的利益确实值得怀疑。 但是,要想推翻起诉人资格,仅凭这一点是不够的。 根据美国反倾销法规定,有资格提起反倾销申诉的申诉人有两种:一是政府部门也就是商务部,二是政府部门之外的其他申诉人,包括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批发商;该种工业内有代表性的注册工会认可的工人团体;同种工业的工业协会或商业协会。 此次起诉方中的两家劳工组织,代表了几十万个会员,他们具备美国反倾销法中规定的起诉人资格。即使中方推翻了五河公司的起诉资格,要想推翻这两家劳工组织的资格,殊非易事。 损害抗辩对方占了地利人和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要考察中国的彩电产品是否对美国同行造成了损害,并不一定是美国的彩电工厂关门倒闭了才叫损害。严格一点讲,即使美国的工厂还在盈利,但只要他拿得出证据表明自己的盈利幅度缩小了,本来该赚100万美元的只赚了90万美元,这也是损害。 而劳工组织要想证明自己的会员被外国产品影响减少了收入,更是轻而易举。况且,美国的劳工组织是美国政坛上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这方面的影响也是一个因素。从这一方面讲,在损害抗辩上,对方占尽地利人和。 中方要想证明自己的产品没有对美国造成损害,目前能拿得出手的证据,也许是在调查期内(200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对美出口在同期美国进口彩电中的比重很小,或者中国产品与美国产品的差异性。另外,由于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已经加入诉讼,该公司应该能够证明,自己从中国彩电进口中获利,从而对美国起诉方形成压力。 但是,综合而言,在初裁阶段,大部分案件都是肯定性裁定(即有损害)。果真如此的话,这个案子将继续进行下去,战场转向美国商务部,焦点也将由损害改变为是否倾销和倾销幅度的大小。 倾销抗辩长虹重任在肩 据统计,2002年我国对美出口涉案产品达342万台,价值4.8亿美元,其中四川长虹公司出口数量301.6万台,金额4.16亿美元,分别占总出口数量和金额的88.2%和86.7%。 无论是出口数量还是金额,长虹都占了8成以上。可以说,在这场诉讼中,长虹当仁不让、重任在肩。 长虹在美国最大的客户是APEX,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长虹在美国被骗传闻就是和这家公司有关。据介绍,APEX的产品相对低廉,而国内某彩电企业相关人士的话语更是味道浓厚。该人士说,中国企业不会低于成本去做买卖,谁也不会做亏本生意;此外,即使当地商家短期内拿出几百上千台库存低价处理,但那只是个别商家的促销行为。这段话话里有话,是否暗指某家中国产品的经销商低价促销,尚待进一步考证。 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本案的应诉进程中,长虹确实走在了前头,这说明长虹对待此案是认真的。但是同时,长虹在舆论上又非常低调,这和其往常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反差。 进一步说,长虹一度高举民族主义大旗,声称以振兴民族工业为己任,而反倾销是非常容易涉及民族利益和感情的问题,此时的长虹为什么低调了呢。据报道,长虹的发言人刘海中表示,这场诉讼并不只针对国内的个别彩电企业,是“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行为”。他还说,国外起诉中国彩电企业是由一个行业协会或者组织出面起诉,而中国也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因此,如何应对,下一步怎么做等等,这些都应该交给行业组织去做,一些企业在媒体面前站出来大谈各自将如何采取措施应对是一种“非常可笑的行为”,“很有炒作嫌疑”。 无论怎么说,在这场反倾销应诉中,尤其是涉及到中国产品是否倾销和倾销幅度大小的问题上,长虹面临的是一场艰苦的较量。 记者预测,本案最好的结果是在初裁阶段就将案件消灭;而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中国产品造成倾销,但是倾销幅度的大小,要看长虹的应诉技巧。这才是本案的关键,因为这涉及到中国彩电万一被征收反倾销税后,能否继续在美国市场立足的问题。 一再征收最终高达44.6%的反倾销税,将中国彩电挡在欧盟市场之外长达15年。 这一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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