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款现场交易 南海曝2亿美元非法炒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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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 16:18 南方网 | ||
为躲避银行的监管,竟提着数百万元的巨款进行现场交易,这就是从事非法炒汇的“地下钱庄”的做法之一。 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达2亿多美元的非法炒汇案作出判决,当事人梁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90万元人民币。 梁斌,南海九江人,是个只会写自己名字的农民。他从1996年开始在九江酒店附近开了一家士多,专门卖烟酒,他发现,可能是临近酒店的缘故,不少人向他兑换港币或人民币,于是就靠此挣些小钱。 开始还只是小打小闹,而随着梁斌关系网的不断扩大,在1998年后就购买了点钞机、传真机和电话等工具,开始在自己家里专门做买卖港币、美元的生意。 梁斌还摸索出了一些经验,知道要想客源不断,“地下钱庄”就得讲信用。另外,要想做大,在香港寻找一个可靠的代理人是必须的。梁斌想起了自己在1993年买车时认识的一个车行老板黄强,黄原先也是南海九江人,后因为继承父亲的遗产到香港定居。 1999年两人重逢时,梁斌开始与黄强商谈合作的事宜,最后,商定由黄强负责香港方面的转账业务,梁斌每月支付一万元港币的酬劳给黄强。 为了应付客户,梁斌还专门雇佣了人员为己服务,其间有详细的分工。唐兵主要负责接客收钱,以及在需要时送钱给客户;陈奇晴负责点钱,记数、记账等工作。 方法多样巨款现场交易 梁斌“钱庄”的交易手法不少,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现钞买卖,这种形式是在梁斌家进行的,当客户需要买进港币等外币时,先将人民币现金交到梁斌家,或用存折的形式交给梁斌,梁斌通过一定的渠道将港币卖给客户,从中牟取利益。 第二种是客户需要港币等外汇的,先将人民币交给梁斌,梁斌再将外汇在香港过数转账到客户指定的账户,从中牟取利润。为了逃避银行对自己资金流动的监管,梁斌采取双线转账的方法,即在香港和内地各开设一个账户,每个账户中都存入一定的资金,彼此之间不进行转账,而只用预存资金分别与当地的客户进行交易,无须资金的过境转移。 梁斌的外汇来源主要有两条途径:一种是收购内地一些企业手中拥有的外汇;另一种是在香港找需要抛售外币换取人民币的客户。梁斌先联系有港币的客户进行收购,将港币划入香港的账户,再在内地支付人民币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获利。 有时在收购或出售外汇的过程中,客户会要求用现金的方式而不是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这时梁斌就会叫自己的手下唐兵直接将现金送到客户手中,有时唐兵甚至提着千万元巨款与客户交易。 交易1万元赚7~12元 据梁斌的供述,每交易一万元人民币,能赚到大约7元至12元左右,因为很多人都做“买卖外汇”的生意,竞争比较激烈。 一般而言,“地下钱庄”的牟利主要是通过交易数额上的巨大而实现的,梁斌的“钱庄”平时一日的成交量有时有几百万元,高峰时期成交量过千万元的也有,最多一日能挣7000至12000元左右。 梁斌经手的数额较大的案例有: 2001年5月15日至6月29日间,梁斌向廖某某出售港币19次,共合人民币2032.5375万元并通过黄强在香港转入廖某某指定的某对外贸易物资公司账户。 2001年5月16日至6月27日,梁斌向刘某出售港币19次,共合人民币2449.533万元,通过黄强在香港划入刘某指定的账户……(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权威部门:外汇监管力量不足 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透露,梁斌案绝非罕见的案件。 但是就目前外汇的监管稽查方面来说,由于外汇管理局不像其他一些职能部门那样拥有自己的稽查队伍,所以人力上相当的紧张。 此外,大多数市民对于非法炒汇、洗钱等概念并不了解,近期人民银行曾经在佛山地区贴出通知,对于举报或提供非法炒汇、洗钱线索的将予以重奖,但却没有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稽查力量的不足、普通市民认识不清是目前外汇管理方面所遇到的两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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