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银行保险” 银行接手保单质押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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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07日 09:0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马璐瑶北京报道】 如果投保人想通过保单质押来获得小额贷款,除了把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外,如今也可以质押给银行。而后者的贷款额度、期限和贷款利率比前者更加实惠。记者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获悉,该公司已与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联合推出了这样的保单质押业务。 如果投保人到银行办理保单质押,最高可以获得质押保单现金价值85%的贷款额度,期限最长可达5年,贷款利率则按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期限支付。其中贷款期限为6个月的,贷款利率为5.04%;期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贷款利率为5.31%;期限超过1年、在3年以内,为5.49%;3年以上、5年以内为5.58%。在质押期间,同一借款人还可在质押保险单现金价值的85%额度内循环申请质押贷款。 新华人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可以到银行办理保单质押的产品必须是银行保险,例如该公司通过银行代理销售的红双喜分红保险A款和D款产品。投保人可以直接到建设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贷款额度起点为人民币2000元。 对于投保人来说,采用保单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一方面可以满足资金短期周转的需要,让手上的“死”保单变成活钱;另一方面,保单贷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样能够参与分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保单质押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银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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