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莫春) 居住小区的电梯应该运行到几点?水电紧急报修应该在多长时间到现场?小区绿地的养护标准是什么?这些很模糊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将在今天清晰起来。《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从今天开始正式执行。
新《标准》涉及10个方面:综合管理、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绿化、保洁、保安、存车管理、消防管理、高压供水、电梯、装修管理等。标准分为普通商
品房居住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管理服务标准。物业管理的范畴是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据市国土房管局的有关人士介绍,以前执行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试行)》是1999年制定的,已不能适应物业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相比之下,新《标准》规定得细致、可操作性强。如新《标准》规定,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安全普查,制定维修计划;对于居民的水、电等急迫性报修,物业必须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电梯主梯每天必须在6时至24时内不间断运行;物业公司保证停车有序,专人24小时看管;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保证无废弃杂物;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两人;商品房小区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经济适用房小区、直管和自管公房小区、危旧房改造回迁小区必须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