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个人抵押授信 按揭没还清也能再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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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 08:21 中国青年报 | |||
李桂茹 4月21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在其所属范围内银行全面推广“个人抵押授信额度服务”。据悉,发放针对个人的抵押授信额度在国内银行界尚属首创。 据了解,该行这次是将以前只能面向法人的授信贷款业务移植到个人领域。 个人抵押授信业务的抵押物主要是个人按揭房产,旧房也可以进行抵押。个人抵押授信额度是指借款人将自有物业抵押给银行,银行按抵押物的评估值或购买值的一定比率以及折旧率为依据设定个人最高授信额度。在此限额内,借款人可在银行取得楼宇按揭、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等30余种个人贷款,并且贷款可在一定时间内随时使用,随时归还,周转使用。 授信额度按照住宅最高8成、商铺最高6成发放,额度有效期最长可达30年。现阶段个人抵押物仅限于住房、商铺等自有物业,但随着业务的扩大和深入,将逐步扩大抵押物的范围,将变现能力更强的国债、现金账户等纳入抵押物范围,并通过提供补充抵押物等方式改善保证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以前个人住房抵押按揭贷款中,借款人在按揭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不能申请再贷款,而申请个人抵押授信就没有这种限制。个人可随时向银行借钱,只要在额度以内,银行就要无条件地把钱借出,到期贷款人要还本付息。 把个人贷款升级为个人授信后,个人再申请贷款会更加方便。只要在用钱时办个简单的手续,便可拿到资金,还款后的利息则可以精确到以天来计算,经济又方便。 有关人士认为,利用房地产作为抵押也是无奈之举,对个人授信的推广会有所制约。随着社会个人诚信环境的改善,“个人抵押授信”最终将改名为“个人综合授信”,个人信用、个人担保等各种形式保证方式都可以取得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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