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行分支机构更名总行营业部名称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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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8日 07:55 中国新闻网 | ||
李柯勇 毛晓梅 新华社4月17日电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开发银行29家分行和2家代表处日前统一更名。更名后其分支机构名称为:国家开发银行××省(市、自治区)分行(代表处),总行营业部名称不变。 国开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自1994年3月成立后,国家开发银行分支机构是以所在地城市命名,以城市为基础进行项目管理,部分分行过去还具有跨省管理的职能。这次变更为以所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命名,可避免对开发银行分支机构业务管理区域的误解,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客户。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分支机构的更名,国开行将充分发挥政府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支持经济发展,推进投融资体制建设和信用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建立与各级地方政府密切合作的机制,构筑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政府协调为特点、民主化科学化的风险防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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