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车辆无法获赔 平安保险理赔服务引发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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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 13:1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钱昊平) 4月5日,孟先生收到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拒赔通知书。他认为保险公司有失公允,保险公司认为拒赔理由得当,并建议孟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孟先生的帕萨特轿车是去年11月在北京购买的,因已接近年底,他委托汽车公司给办了个临时牌照,行驶区域为北京到上海。随后他又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上了车辆 今年1月10日,孟先生的车被开到黑龙江,行驶中车撞了树,车内气囊全部迸出。孟先生随后报案,并到指定维修地点对车辆进行了维修。 回京后,孟先生到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但保险公司认为“出险时使用临时牌照,且出险地点不在临时牌照规定的行驶区域内”,对孟先生作出了拒赔决定。孟先生认为:“保单上写明了是在中国境内,我没在公安机关指定区域行驶,那也应该是公安机关对我进行处罚呀。如果我当时写了黑龙江在行驶区域内也就写了,保险公司不应以公安机关的规定来否定保单上的规定呀。” 接受采访时,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经理助理冯先生对“中国境内”作了说明,他说,这主要是区别于市内行驶,有人开车不出市内,保险费低;将车开出市外就是“中国境内”,保险费要高一些。 他表示:“公司之前从没有过类似的案例,不过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对今后我们解决类似的案例会有借鉴和指导作用,对澄清一些概念也是有好处的,毕竟每起事故不完全一样,有些条款还不是特别细。现在我们公司的处理是正确的。” 《京华时报》(2003年4月16日第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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