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对内开放起步 约20家公司将获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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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5日 14:20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 李庆华 业界呼吁多年的融资租赁业对内开放终于要迈出实质性一步了。从国家商务部传来的消息称,已有34家内资租赁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金融牌照的申请,其中的大约20家公司不日将得偿所愿。 我国的租赁机构,一直以来是三足鼎立: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共12家;外经贸部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大约40多家;由原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几千家从事设备租赁的内资租赁公司。数量如此众多的租赁企业中,能合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只有12家金融租赁公司和40多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 厂商租赁:不得已的暗箱操作 由于过去对融资租赁业的功能作用认识不足和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内资融资租赁业被界定为金融业务,融资租赁公司被界定为金融机构。租赁业作为现代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取得合法开展融资租赁的经营地位,一直以来,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国内厂商成立的租赁公司只能从事设备的出租服务,不能从事以产品促销为目的的融资租赁业务。 为推动内资非金融机构租赁业的发展,原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曾准备制定一个管理规定,后因机构调整此项工作停顿。在国际上很普遍的厂商租赁在国内一直处于非法的地下状态。虽然没有融资租赁经营牌照,但由于社会需求旺盛,一些厂商类企业于是长期暗箱操作,开展以租代售融资租赁业务。因为没有明确的准入规定,一旦遇到法律诉讼,这些内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往往被判为非法经营。 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介绍,我国重点工程机械厂、大的汽车销售商、专业的汽车租赁商一般都以“以租代售”的名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徐工、厦工、柳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都有自己的租赁服务或租赁销售部门。据业内人士估计,全国工程机械有10%是通过租赁方式销售出去的。2002年工程机械销售额近800亿,租赁业务额约有80亿左右。济南重汽租赁商社累计业务额高达近10亿,后因经营资质问题导致的税负争议而停业,业务并入财务公司。北京亚非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交易额达10亿人民币以及北京、上海的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的营销模式实际上也就是融资租赁。由设备物资部门组建的租赁公司也都做过融资租赁业务。浙江省、山西省、上海市、广州市对一些内资的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开展的租赁业务多给予了支持。浙江万向租赁、山西五星租赁、上海金海岸、广州中车机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计算机租赁公司每年业务额都在上亿人民币。全国的塔吊、钢模板等建筑机械租赁业务经过近40年的发展历史,数量众多的专业租赁公司已成为制造商的最大买家。 在此种背景下,2002年7月,融资租赁业有望对“内”开放的消息从国家经贸委传出,着实令众多没有得到批准而实际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倍感欣喜。消息说,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已开始对内资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规范管理展开调研;国家相关财税部门已达成共识,不管是谁投资经办融资租赁企业,只要从事的是融资租赁业务,都可以按照金融保险业下的融资租赁项目统一征收营业税。 入世后,我国融资租赁业及流通领域里的分销体系进一步对外开放,IBM、西门子等国外大跨国公司都已成立了自己控股的合资租赁公司,还有更多的国外大厂商准备进入我国租赁市场。在中美、中欧的WTO双边协议中,都包含了中国允许国外的厂商在中国运用金融手段促销产品的条款,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都包括在内,中国租赁业面临外资的巨大冲击。没有厂商的介入,没有厂商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内资租赁业和国内厂商将难以面对国外同行的挑战。加快融资租赁业的对内开放,发展厂商融资租赁业,逐步提高我国产品制造商租赁销售的比重迫在眉睫。 注册资本1.7亿: 降低进入门槛至关重要 据了解,内资租赁公司介入融资租赁业务的准入标准为:注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前三年无亏损的经营业绩;具备融资租赁专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其余条件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办法相同。在准入资本金额度问题上,一些金融租赁公司与内资租赁公司存在分歧。金融租赁公司认为1.7亿元人民币的标准定得太低,担心租赁市场价格会出现混乱,造成恶性竞争。 目前由央行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金起点为5亿元,如开展外汇业务还要5000万美元。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从壮大融资租赁合法群体的角度来看,降低进入门槛至关重要。事实上内资租赁公司1.7亿元人民币的准入门槛与合资租赁公司大体相当。2001年9月1日实施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美元。 屈延凯认为,内资租赁公司1.7亿元人民币的准入门槛从规则公平上看是合理的。从国外的实践来看,租赁作为一种业务方式,没有必要对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设置太高的准入门槛。在国外,用很少的钱设置特别项目租赁公司极为普通。考虑到从事设备租赁应当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要靠规模经营才有较好的效益和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对专业的租赁机构设置一定的准入标准是合适的。外商独资租赁公司尚未放开,如按外商控股,外商实际投入注册资金也就1000多万美元。门槛降低申请的企业会更多。在外国厂商为背景的专业租赁公司尚未大举进入之时,迅速发展内资租赁公司,健全内资厂商租赁机制,为更多的设备制造企业服务很有必要。 谁会出现在首批名单上 屈延凯对内资租赁市场很看好。他分析,由于金融租赁公司门槛过高,而其它金融业务的实施细则至今没有出台,金融机构的含金量大打折扣。人行又迟迟不批新的投资申请,一些投资人开始转向收购合资租赁公司,或申请成立内资非金融机构租赁公司。一些外资也准备申请成立合资租赁公司开展汽车租赁。各地方原物资机电部门成立的租赁公司也急于求得新的发展机遇,希望获得明确的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制造厂商也希望成立自己的融资租赁公司以促进销售。希望介入租赁业的还有一些民营机构及投资机构。 虽然首批可以正式从事融资租赁的内资租赁公司名单尚未确认,屈延凯以自己从事该行业的多年经验开出了一份可能提出申请的公司名单,计34家。首批幸运儿当从中产生。 租赁业原先的三足鼎立局面是由监管的角度而形成。随着今年政府机构改革的进行,原来审批内资租赁公司的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将纳入新的商务部,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和内资租赁公司将由商务部统一审批。金融租赁公司仍然由央行管理。此次融资租赁对内资公司开放,对中国租赁业而言是一个发展良机。有人担心,放松融资租赁限制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对此屈延凯认为,适当的准入限制利于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合资租赁公司的实践证明,非金融机构的租赁公司,营运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或是股东贷款,银行和股东就要对租赁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项目风险进行审查把关。租赁公司即使出现欠租问题,也不会对大的金融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融资租赁业务与贷款业务相比,债权人还有租赁的物权保障,风险比银行贷款还要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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