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消费成为拉动北京消费市场的有效途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0日 16:19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近几年来,信贷消费在北京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一全新的消费理念正逐步被广大消费者接受,成为拉动北京消费市场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北京庄胜崇光商场开拓个人信贷消费三年来,累计向中国银行支付了500万元贷款利息。这家商场总经理杨健说,截至目前庄胜崇光已累计发信贷消费卡3.5万张,累计信贷消费额近2.5亿元,已占商场销售额的10%强。翠微、百盛购物等消费信贷试点企业的代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赵凤梧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商业时代杂志执行总编辑王永平等与会人士一致认为,消费信贷是一个对商家、厂家、银行、消费者“多赢”的生产、供给、销售、消费、融资合为一体的“经济链条”,大家共同联手,有助于做大消费市场的“蛋糕”。对消费者而言,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的关键时期,我国城乡居民整体消费水平进入小康社会,2002年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信贷消费可以较快实现消费升级和赋予消费者更多的选择便利;对商家而言,信贷消费是竞争手段的升级,它以方便、快捷、时尚、无成本等特点吸引并培育了一大批诚实守信、中等收入、高素质、高消费的固定消费群体,创造了新的消费热点,对消费需求不足有较好的刺激效果;对商业银行来讲,个人消费信贷可以为银行提供稳定、安全、低成本的收入。 目前,信贷消费在发展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北京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高以道认为,现今的信贷消费中,商户既是消费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独资承担了信贷消费的资金压力和风险,这对信贷消费的进一步发展十分不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博士荆林波认为,目前信贷消费条件苛刻、手续繁杂,是因为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陈文玲认为收集消费者个人信用的工作必须主动去做。 北京市商委副主任李顺利指出,尽管信贷消费的市场潜力巨大,但启动市场仍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积极推动信贷消费;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利益;政府、银行和中介机构应共同努力,逐步建立全国范围的征信体系和征信数据库,使守信者获得更多交易机会,使失信者无机可乘;提高信贷消费的服务质量,让消费者更加方便快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