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是堂必修课 “受伤”的不能总是中国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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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 07:3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董碧水 “如今,我们二氯甲烷的销量猛增188%,月盈利水平从1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1000多万元。”曾经饱尝国外倾销之害的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许生来说,这是中国企业反倾销的成果。 追溯巨化的反倾销之路,还得从5年前说起。 按《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应同时削减停止四氯化碳的生产与消费。但一些欧美国家企业违反国际公约,违反政府承诺,从1996年开始大肆将本该焚烧的四氯化碳向中国倾销,导致四氯化碳销价急剧下跌。 巨化作为国内最大的氟化工和甲烷氯化物生产企业,成了第一个受害者:企业70%的生产能力放空。 然而,就在四氯化碳倾销苦果未尽,二氯甲烷国外倾销烽火又起。与此同时,氯仿倾销也开始了。1998年底,在甲烷氯化物行业年会上,甲烷氯化物生产企业提出倡议:向国家呼吁禁止四氯化碳进口。巨化公司由此开始踏上了反倾销之路。 反倾销得到了国务院总理的高度重视:立即停止“四氯化碳”进口,并在蒙特利尔第十一次缔约国大会上公开表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 四氯化碳的禁止进口,成了巨化运用世界环保规则取得的第一个胜利。 1999年底,巨化又揭开了二氯甲烷反倾销的序幕。2002年6月20日,国家外经贸部发布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原产于英国、美国、德国和韩国的二氯甲烷征收比例不等的惩罚性关税。 反倾销的胜利极大地改善了巨化的经营环境,企业效益大幅攀升。其中二氯甲烷的销量猛增188%,月盈利水平从1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1000多万元。 在饱尝了国外倾销伤害的痛楚之后的胜利,巨化股份总经理许生来说,打“洋官司”是加入WTO后中国企业的一堂必修课。“洋官司”并不可怕,关键在于要熟悉国际规则和各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许生来认为,世贸经济是规则经济,在这个规则世界,首先必须懂得规则,尤其对一个外向型企业来说,弄不好就会成为违规者,受到别国的起诉。另一方面,不懂规则,一旦受到国外倾销的伤害也会麻木不仁,即使发现也不懂得用规则来保护自已,使企业只会在恶性竞争中逞勇斗狠,弄不好会导致企业死亡。 其次,许生来介绍,二氯甲烷反倾销的胜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同一技术水平上的竞争,无论是产品的质量、生产的成本均不逊色于先进的国家,从而使国外倾销的问题更突出、更典型,也有利于政府作出了准确的判断和裁决,国外企业对我国政府的裁决也因此信服。 第三、在反倾销活动中,政府作为企业间的裁判将一切以规则为准绳,作为企业,开展反倾销是对企业基础工作特别是数据工作的严峻考验。因此,在数据管理上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数据完备,现场检查你什么话都可以说,但你说完后相关部门就会向你要数据;二是数出一门,数据要统一由一个部门出;三是数据保密,对外宣传要严格审控,要警惕外国企业借政府之名,向你索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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