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车市代销车险内幕 新旧并行猫腻多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 09:36 《财经时报》 | ||
除了人保产品最高只能打9折,平安和太保最高都能打至7折,并再赠送附加保险,但各车商相同的一点是——没有一个是按照新的车险条款作为费率计算依据;业内人士预计,车险的市场价格近期将出现第二次波动 本报记者魏璇 直至4月1日——是中国保监会明令旧车险条款废除的最后期限,北京亚运村车市的销售商们依然表示“没听说”。 日销汽车300部的北京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已成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的“必争之地”。尽管保险公司在这里下足了功夫,但是,机动车保险改革自2003年1月1日全面启动四个月至今,这里仍然是“老车险”的天下。 《财经时报》经过暗访发现,这里按新车险条款为客户提供保单的情况非常少,车险保单成了讨价还价的商品——至于买到什么价格的车险产品,完全取决于客户侃价水平的高低。因为每家汽车销售商能提供的“折扣”各不相同,而不同的车型也因紧俏程度不同而在保险价格上有所体现,更有些附加险可以“买一送一”。 兼业代理商不会算费率 “我们这里没有一个人会按新的车险条款计算费率——我给您打折就是了。” 亚运村车市3区的一位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主管直言。这位车商表现出了极大“诚意”:“您看这样行不行,不论您买哪个公司的车险,我都可以给你打折。如果买平安(平安保险公司)的,最多能打7折——怎么样?” 看到记者将信将疑的样子,他甚至表示“如果嫌折扣不够还可以再商量”,而且能通过送一些附加险的方式进一步给客户“让利”。 随后,该销售主管立刻拿起计算器给记者算账——一辆波罗(polo)1.4升手动基本型新车,除了上“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险”、“自我责任”三个“必上险”,还包含了“盗抢”、“司乘”、“挡风玻璃损害”、“自燃”等附加险——也就是包含旧条款中的主要内容,共计人民币5530元。 “这个价钱是‘基本价格’,看您最终选择哪个公司的产品——每个公司的折扣不同。”这位销售主管非常负责地向记者推荐平安保险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产品。理由是“平安的虽然贵,但是理赔快,不过人保的价格最低”。 记者追问他所说的折扣到底能有多少,他表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9折,太平洋保险公司的8折,平安的7折。“其实折扣打下来,没什么区别了。” “听说新车险还规定了车和驾驶者情况不同,价钱也不同,为什么这里没有反映?” “嗨,反正最终就是便宜一点贵一点的事儿,给您优惠就得了——您只有一年驾龄,如果真的那么算账,肯定吃亏。”对方很替记者着想。 “7折优惠”背后 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几个汽车经销商,结果同样是波罗手动基本型轿车,车险的价格各不相同。除了人保的产品最高只能打9折,平安和太保的产品最高都能够打折至7折。还有车商表示可以在打折的基础上再送“划痕”和“玻璃破碎”险两个附加保险。 此外,各个车商相同的是——没有一个是按照新的车险条款作为费率计算依据。记者质疑如此计算费率“不规范”,一位车商答:“规范?要规范得去找营业部——他们规范,但是他们的价钱高。” 事后,记者拿着几家汽车经销商计算的价格走访有关保险专家。 保险公司在请兼业代理人产品代售产品的时候都要支付佣金。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保险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手续费的上限不得超过8%。虽然这个比例偏低,但记者调查发现,基本上每家保险公司支付的佣金都高于这个比例。按专家的测算:“能够打7折,那么扣除新老车险总体价格水平差异,兼业代理人拿到的佣金至少在20%。” 为了证实上述推断,记者又以车险代理商的名义打电话给一家汽销公司,问其对12%的代理费是否感兴趣。没想到该公司负责人断然拒绝,说他们已能从别处拿到15%甚至更多折扣。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汽车经销商表示能够打折,但是几乎没有一家经销商把这部分利润真正让给消费者——服务费还得收,车价一分钱不让,保险上也不便宜。 今年各保险公司在费率优惠上都实行了“明折明扣”,投保时会问保险人很多问题,例如“你有自己的车库吗?”“你的车有全面的防盗装置吗?”等等,每个问题都可能使投保人享受相应的优惠。通常情况下,为新车投保的消费者都能享受到7折优惠。但是,汽车经销商按照老条款卖的车险普遍价格偏高,尽管也号称“能打7折优惠”,但那是基于高价的车险。依然以上述波罗轿车为例,即使以平安保险最高的规范价格计算,也比现在车商兼业代理商算出的5530元便宜1000元左右。 更有甚者,对于个别紧俏车型,车商保险兼业代理人在车险上一分折扣也不会打。半个月前,2.4升广州本田雅阁曾经在市场定价25.98万元的基础上另付3万多元才能拿到车,并且车险没有一分钱的折扣。 酝酿新的车险波动 目前国内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主要通过代理商分销产品,麾下的代理商往往多则上千少则数百。而面对汽车经销商的漫天要价,车险代理商只有不断让利,把“进贡”给汽车经销商的代理费一提再提。但因保险平均代理费率不得超过8%——这个“板上钉钉”的规矩,保险代理人又如何能“灵活操作”? 据一位从事车险代理的“老江湖”介绍,代理商早已熟悉了巧妙支取代理费超额部分的手段。 第一步,保险代理商不会把已经收到的保费立即交给保险公司,因为他们已经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超额回扣付给了汽车经销商。于是,这部分保费对保险公司就变成了“被拖欠的应收保费”。 第二步,代理商通过高额回扣把全年的保费代理额做大,到年终再去保险公司那里争取“返利”,以弥补已经出现的损失。当然,保险公司可以用其他险种的代理费收入贴补这部分超额支出,或者在行政费用、营运费用等项下给予贴补。 据了解,在给汽车经销商13%甚至更多的代理费后,一般代理商只能拥有1%到2%左右的利润空间。 其实,对于车险代理人的生存现状,保险公司非常清楚。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车险部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从国际同行业的运行情况看,8%的车险代理费确实偏低——这个数字在香港、美国和欧洲都能达到15%左右。他承认,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违反国家规定,但相比之下,销售业绩似乎更具诱惑。“毕竟政策和市场常常难以两全”。 这位负责人的话或许还透露出这样的信息:代理商提高佣金比例的做法保险公司不仅早已知道,而且已经暗中默许。 在起自2003年1月1日的“老车险条款”4个月过渡期结束之前,平安、太平洋、华泰等公司纷纷向保监会申报降价新产品。其中,平安的产品已获准在本月降低基础保险费,预计降幅最高可能达到15%。业内人士预计,车险的市场价格近期将出现第二次波动。 监管部门避免正面回答 “这极有可能是一场非理性调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车险部技术总监方仲友指出:“很多小保险公司本身的数据资料不充分,只是根据大公司的价格来匡算车险费率。由于他们自身资金、管理、市场规模上无法与大公司相比,盲目地与大公司攀比价格,将破坏公司的偿付能力,这样下去很有可能被大公司拖垮。” 同时有业内人士担心:“一边是佣金攀比着上涨,另一边是费率恶性下调,今年4月后的车险市场很可能出现恶性价格波动。” 保险监管部门如何看待目前的形势?《财经时报》电话联系到中国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车险处。有关人士表示:“一直在关注着市场的变化。”记者问:“保监会如何看待三个月内一家公司推出两款价格水平差异很大的同类产品?”对方表示:“改革刚刚开始,个别公司并没有充分重视,因此应该给他们一个修正的机会。” 不过,对于“亚运村车市是否应该销售新保单”、“如何计费”、“车险代理费是否属于违规”等问题,保监会方面均表示“不很清楚具体情况”,或“已经在调查”。 《财经时报》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以下询问:“车险条款既已报经保监会批准,为什么监管部门如此之快地批准一些公司销售内容大同小异但价格有很大差异的新条款?这是否预示着对价格标准的挑战?”保险公司均表示“那是监管部门的事情”,保监会“自有标准”。 上周末(3月27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完善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偿付能力报告制度,并提出了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分类指导”的监管原则。 《财经时报》电话咨询保监会会计部:车险费率厘定等会计标准是否遵从上述规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回答:《规定》只是宏观、框架性的监控体系,具体的险种的监管会计标准不包括在内。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国际通行的监管体系,应该有专门独立的精算部门对费率厘定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