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令涉及我机电出口 商务部称须积极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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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 07:3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杭州3月26日电 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商务部机电司负责人李铭林就欧盟日前公布的两个指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个指令应引起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出口企业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将可能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李铭林说,3月中旬,欧盟公布了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共同批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据了解,欧盟方面 据统计,2002年我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270亿美元,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的17%。上述两个指令涉及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金额122亿美元,占我机电产品对欧出口的45%,牵涉出口企业约2000家。 李铭林表示,这两个指令对我机电产品使用环保材料提出了一个严格的时间表,对我彩电和显示器产业提升产品技术也提出了严格的时间表。如果我国的显示器和彩电生产企业可在3年之内用液晶、等离子、有机发光等显示技术提升产品档次,则相关产业的出口不会受到影响。另外,上述指令也将促进我国整机企业转向国际市场采购环保型原材料和零部件。 李铭林认为目前的应对措施应包括:尽早制定和出台我国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销售的法律法规;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尽快开发研制替代材料,引导企业建立绿色产业链条和绿色生产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认证,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吸引国外环保型材料企业来华投资,增强我国相关环保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人民日报》(2003年03月27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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