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燕京”北京斗酒 工商局仲裁需要2年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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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8日 17:06 京华时报 | ||
近来,一种注册商标为“燕京”的外地白酒,在北京市场“热卖”,北京的消费者纷纷打电话找燕京啤酒,以为这是燕京啤酒新出的白酒。燕京啤酒集团党委副书记丁广学近日告诉记者,燕京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取消市场上出现的燕京牌白酒注册商标,以保护驰名商标——燕京啤酒的合法权益。 燕京啤酒:燕京白酒真闹心 燕京啤酒集团外事办苏主任向记者介绍,2002年上半年,公司就已经注意到市场上出现了辽宁某企业生产的燕京牌白酒,但是由于其产量小,而且未进入北京,所以当时没引起足够的重视。到了今年春节期间,公司接到很多燕啤经销商的电话,纷纷要求代理燕京白酒,集团的有些员工甚至看见标有“燕京酒”的汽车在燕啤路上开过,顺义区某副区长还拿了一瓶燕京白酒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福成提出疑问,这时,集团才发现打着与自己相同牌子的酒类产品卖到自家门口了。之后,公司通过对北京和顺义市场的调查,发现该酒在北京还有销售中心。 苏主任介绍,1996年8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燕京啤酒于1997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是2002年商标局还是核准燕京酒商标续展注册。 对出现的这种情况,丁广学对记者说,燕京啤酒在北京乃至全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该企业虽没有做恶意的宣传,但在消费环节上已经干扰了市场,举个例子,他为什么不到其他城市销售呢?从对驰名商标权益保护的角度出发,燕啤于2002年8月份已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取消燕京白酒商标。 燕京白酒:我是合法经营 记者上个星期通过电话找到燕京酒总经理孙志民,他对记者说:“我们是合法注册、合法经营,要不然我们也不敢到北京市商委与饮食行业协会举行的年会上亮相了。燕京啤酒要求取消那就请他们取消好了。” 据了解,今年1月17日,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2002年年会在顺义区乡村乐园举办,当时,燕京酒被指定为就餐专用白酒。 记者从孙志民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等有关复印件上了解到,注册人为辽宁某厂,于1992年4月10日注册燕京商标,使用商品为白酒,第33类,有效期10年;2000年,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转让注册,受让人名义为沈阳市某公司,2002年3月29日,商标局又核准该号商标续展注册,其有效期自2002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9日。也就是说,沈阳的这家公司在今后9年多的时间里都可以合法生产、销售“燕京”牌白酒。 工商部门:做出仲裁要2年 记者昨天与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有关部门联系,工作人员只是告诉记者:类似这种情况最长要2年时间才能做出仲裁。 据了解,燕京啤酒于1983年注册商标,类别为32类,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1998年又在所有类别中都注册了燕京商标,但是白酒已被燕京酒注册在先。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这家燕京酒生产厂曾经联系燕京啤酒,要求燕啤对其收购并销售燕京白酒,但是燕啤考虑该厂产量小、设备也不完善等多种原因拒绝了合作。 苏主任告诉记者,凭借燕京啤酒的名气,对方选中北京为其销售区域,其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国家对驰名商标新的管理条例即将出台,这将有利于燕啤的维权行为,现在燕啤已经做好两手准备,如果不成功,依然会坚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也正在策划别的方式应对仲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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