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施乐涉嫌走私复印机 部分产品被扣留封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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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7日 11:36 京华时报 | ||
本报记者 肖宾 2003年2月25日,北京飞翔鸟经贸有限公司小吕快印部两台价值三四百万元的“富士施乐”“数码复印机”,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以涉嫌“投机倒把”行为为由,予以扣留封存。北京市工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因富士施乐公司涉嫌走私,北京市工商局正在对富士施乐公司在北京市场上已销售出的部分产品进行扣留封存。 扣留封存数码复印机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大队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两三天前,北京市工商局收到有关人士的电话.举报富士施乐公司未经正规的法律程序,未经审批,在中国境内大量销售没有通过报关程序的产品,涉嫌走私。收到举报后,在两天内,北京市工商局在北京市场上已经开始了对不具备合法证明的“富士施乐”的产品进行扣留封存的行动。 北京市工商局执法检查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富士施乐”涉嫌走私一事,还正处在收集证据阶段,估计所涉及的面将会较大。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将相关情况通告了上海市工商局,以及国家海关等相关部门,但由于该事件还在查处中,进一步的情况还难以透露,“富士施乐”涉嫌走私一事中所涉及的金额目前难以估计。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的公关经理,该公关经理表示,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目前对此事件毫不知情,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到昨大为止,从没有得到过任何部门关于“富士施乐”涉嫌走私的相关通知、富士施乐公司只会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下,进行合法的商业活动。 记者又拨通了位于上海的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的电话,上海市场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到目前为止,富士施乐上海公司也未得到任何关于“富士施乐”涉嫌走私、产品被扣留封存的消息,对此方面的情况也毫不知情。 各部件生产日期不同 2月25日,小吕快印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反映,当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以涉嫌“投机倒把”为由,对小吕快印部的两台“富士施乐”数码复印机予以扣留封存。 据小吕快印部的吕经理表示,被扣留封存的这两台“富士施乐”数码复印机,是小吕快印部于2000年11月分别以324万元和57.6万元价格,从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购入的。购买产品时,小吕快印部是和富士施乐(中国)公司在北京的销售人员进行联系的,但在最后签订合同时,小吕快印部的工作人员才发现签订销售合同的供货方变成了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当时小吕快印部的工作人员对此提出了疑问,但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是富士施乐中国的总部,销售协议要由总部直接签订合同,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内。两台复印机,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只出具了一张发票。发票联上的项目为“施乐文件制作”。 在小吕快印部购入机器的前半年,两台复印机还运转得比较正常,但到了2OO1年中期,这两台设备就不断出现卡纸、激光头不工作、印出的产品发虚等问题,多次维修也无济于事,毛病层出不穷,一个月要有半个月的时间修机器,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在。在维修过程中,小吕快印部的工作人员发现机器内各部件的生产日期标识相差很大,有的部件生产日期标明为1997年,有的部件生产日期标明为1994年,后来富士施乐内部的工作人员告知小吕快印部,这两台复印机名为新机型,实际是上由老部件组装的翻新机。因为产品质量和货款纠纷问题,小吕快印部和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近期上海仲裁委员会即将作出裁定。可在仲裁结果出来以前,小吕快印部的这两台机器就先被北京市工商局扣留封存了。 从保税区直接售货 据上海市工商局出示的富士施乐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表明,富土施乐上海公司位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内,为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施乐及富士胶片产品及其零部件的区内仓储分拨及商业性简单加工。与国内非保税区拥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进行贸易”等。 据《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规定,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是设有隔离设施的实行特殊管理的经济贸易区域。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出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验许可证件,免于常规的海关监管手续。 北京道和律师事务所多年从事涉外事务的胡志强律师对这些相关规定解释说,位于保税区内的企业,可以将自己的货物自由地在保税区与境外出入,但是这些货物如果超越保税区,进入保税区外的国内地区,就等同于从保税区出口货物到国内,需要办理海关报关、缴纳关税、增值税、通过检查等法定程序,只有通过这些程序,拿到相关单据后,货物才可在国内市场上合法销售。如果不经过这些程序直接把货物从保税区销到国内市场上,就会构成走私罪,走私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将会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并将处以走私金额2至5倍的罚金。 小吕快印部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自己的公司一直位于保税区外,也从未拥有过外贸进出口。2000年八九月份时,一开始是富士施乐的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来推销产品的,在2000年11月,从富士施乐上海公司直接买到复印机后,因为自己对相关规定不了解,并没有向富士施乐上海公司索要报关单一类的单据,直到2002年,双方因纠纷打起官司后,才了解到购买这些复印机,还需要索取相关单据。当时小吕快印部就向富士施乐上海公司索要相关单据,但富士施乐上海公司直到目前为止,也一直未能提供这些合法的报关单据。 据知情人士透露,富士施乐公司长期以来都在通过从保税区直接出货这种方式售货,有近80%的富士施乐产品销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销售的,大量的复印机等货物被直接从保税区运到国内市场上进行销售,大量的国家税款通过这种方式被偷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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