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年内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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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 19:41 经济参考报 | ||
2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生产销售修理企业、消费者、专家、教授参加的《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规定)研讨会,就《规定》的有关内容再次进行了认真的推敲与修改。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 该《规定》是在委托中国机械联合会组织国内生产、销售、修理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参 据了解,汽车产品近年来以成倍增长的速度进入家庭,汽车销售日趋火爆,家庭购买已占销售量的50%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两地私人购车已达销售量的60%,两城市私人轿车拥有量均达到和超过100万辆,一些中小城市也呈较大增长趋势。 伴随轿车进入家庭,轿车质量、维修服务纠纷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有关质量纠纷不断见诸报端。2002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汽车投诉3919起,北京汽车投诉也较2001年成倍增长。经营者规避法律规定的更换、退货责任,轿车质量、维修服务质量、汽车零配件质量已成为目前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现实生活急需相关法律加以规范。 《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是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家用汽车范围不仅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还包括旅行车、多用途车、越野乘用车及其总成和零部件。 通过制定《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相应市场规则,规范和指导有关企业不断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公众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最终真正培育与发展汽车市场,为扩大内需,发展经济作贡献。 有关负责人表示,《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出台,将会给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修理者应该早做准备,以便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至于社会上十分关注的汽车召回制度,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大家对其出台必要性的认识已经不成问题,至于采取什么方式、创造什么条件上,还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这点已经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随着条件逐渐成熟,汽车召回制度也将在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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