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委:部分城市大型商业设施已陷过度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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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 09: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一日电(记者尹丹丹)凡未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包括含有网点规划内容的商业发展规划)的中国城市,将不得上报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项目。 这是记者今天从中国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了解到的信息。 据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有关人士介绍,为了推动各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近两 目前,虽然部分地区完成了规划编制,并颁布了管理条例或实行听证制的意见,建立了相应的建设管理机制,但从总体上看,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且有部分城市已开始出现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过度竞争等现象。 为此,国家经贸委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未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要尽快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要求,举办合营商业企业应符合所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 同时,认真做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基础工作,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工作中实施听证制度等办法,并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按时报送城市商业网点半年、全年情况表。 各省、自治区商贸主管部门要在做好省会(首府)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同时,着手辖区内其他设区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工作,并在二OO四年十二月底前完成规划的制定及城市商业网点依法管理体系的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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