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人士澄清:多方委托贷款政策并没有改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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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 08: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针对有关多方委托贷款暂停的传言以及媒体的相关报道,记者昨天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的有关人士。据介绍,央行对于委托贷款包括多方委托贷款的政策并没有改变。 记者又向最早推行该项业务的民生银行总行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民生银行并没有暂停该业务的推行。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品种,委托贷款包括多方委托贷款早就获得了央行的"准生证"。2000年4月,央行在其《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对委托贷款的性质、审批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通知,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银行只从中收取手续费。央行对该业务实行备案制。 此通知出台后,陆续有民生银行、深发展等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随后,民生银行在南京,深发展在上海等地推出了规模不等但均针对市政建设项目的多方委托贷款计划,由于收益率颇为诱人,受到了投资人的追捧。 尽管委托贷款政策并未改变,但也有金融人士认为,考虑到该品种蕴藏的风险正在逐步显现,因此有必要对其中的一部分加强监管和规范,以保证这一金融创新品种的顺利推行。 (上海证券报记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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