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布广告 “黑名单”19家药厂上被召进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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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1月23日 07:4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新华社北京电 19家药品生产企业因在2002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召集到北京对话。 这19家药厂分别是:北京紫竹药业有限公司、济南锦绣川制药厂、贵州万顺堂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五原九郡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吉林天光药业有限公司、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金诃藏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称,这19家药品生产企业2002年被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次数都在15次以上。总体而言,这些企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时间较长,至少有一年至两年的时间;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频率比较高,有一个企业的十几个药品的广告都被列在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黑名单”上;另外,这些企业大都存在违法药品广告屡经劝阻仍不改正的现象。 据介绍,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62份,通报批评1542份,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4389份,比2001年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3年01月23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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