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交所拟推出黄金递延交割 尚待央行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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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6日 14:30 中国新闻网 | ||
投资型黄金产品正式开始销售 中新网12月26日电 上海金交所拟推出带有期货性质的递延交割,相关人士称,此项业务将针对机构投资者,买卖双方商定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递延交割是指买卖双方可以不在交易达成之时立即交付足额的货款和黄金,而是先存 上海金交所方面表示,这是参考香港金银贸易所的规则制定的,买卖双方商定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在这个时间内,买方还可以转让手中的黄金。 谈及被广泛关注的个人炒金业务,金交所方面称真正推出,还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管理条例》废除并实施新的法律后,个人在商业银行开设黄金账户才能实现。 北京青年报引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尹博的话报道,金交所多项方案正在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尹博说,1983年的《中国黄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黄金统购统配,个人不允许收藏黄金,“得到黄金”必须上缴的规定已经不适合目前黄金市场开放的形势,因此,对个人买卖黄金条例进行修改已十分必要。 尹博说,个人买卖黄金的方案正在上报中国人民银行等待审批的过程中。个人买卖黄金分为几类,一类是“纸黄金”,即凭证式黄金,个人在商业银行设立黄金账户,但是不可以提取黄金。另外一类是黄金现货买卖,也叫做实物黄金,实物黄金买卖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提金加税,另外一种是可以不现场提金,所购黄金一直存在商业银行里,它与纸黄金的区别是可以随时到银行交割。 据悉,上海黄金交易所开业以来与108家会员的交易量一直在上涨,第一个月成交量每天在300至400公斤左右,第二个月成交量每天在500至600公斤左右,而12月6日的成交量更是达到了930公斤,创下历史新高。尹博分析,尽管世界黄金的需求量在下降,但是中国的黄金市场刚刚开放,投资者对黄金的预期较好,买盘自然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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