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全国标准下月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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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3日 13:41 解放日报 | ||
明年1月份开始,我国家电维修服务行业的首项标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日前记者了解到,上海早已制定了这样的规范。可以说,正是在这些规范的基础上,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制定了该标准。 上海规范成全国标准 上海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维修委员会副主任赵廷君说,1989年后,家电维修逐渐形成行业,从1995年开始,由上海市物价局牵头,几个家电维修协会共同参与起草了一些规范,《上海家用电器维修收费价格参考表》、《上海家用电器维修价格行为规则》、《关于上海家用电器维修参考价的通知》等行业规范和文件先后下发实施。 赵廷君说,当时制定的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精神就是倡导“优质优价”,从而评出从四级到特级5个资质等级的家电维修企业。他特别指出,上海目前在工业系统、广电系统和商业系统各有一个家电维修协会,分别是上海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上海电子产品维修协会和上海交家电行业协会,但是,无论是上海早已实施的规范还是明年开始实施的全国规范,这些协会都将敦促会员单位严格遵守。 对维修小店尚无约束 上海家维家电器材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周龙宝说,同一个修理项目,四级企业与特级企业的维修费用大概相差15%至20%。因此,荣获特级维修企业,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是打造品牌的机遇。他说,目前从事家电维修的企业大致有三类:一是家电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二是专做家电维修的企业,第三就是个体户。 周龙宝说,明年实行的规范对于前两种企业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对于主要依附于各街道的个体户家电维修服务部门,基本上没有约束力,而这也是产生问题最多的地方。 据调查,上海目前有3500个家电维修个体户,但是真正有资质等级的只有500个,以次充好、保障性差、技术参差、后遗症多等带来的问题远远超过了价钱实惠带来的好处。因此,他建议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到正规家电维修部门维修家电。 家电维修“优质优价” 明年开始实施的《规范》要求,所有家电维修企业必须有固定的、使用期限最低在一年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所有维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指定部门颁发的技术职务从业证书。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价格问题,《规范》特别提出了“优质优价”原则,并将全国家电维修企业划分为特级、一级等5个级别,不同等级的维修企业都有相应的服务标准和价格区间。 作者:本报记者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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