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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利率住房银行明年登场
建行与德国施豪银行尝试住房贷款新模式:要买房先存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
“施豪”与建行合作酝酿4年
据悉,德国施豪住房储蓄银行是德国最大的住房储蓄银行,至今已有70多年住房储蓄业务经验,德国每13人中就有1人与施豪银行签有《住房储蓄合同》。而从“施豪”在中国找到建行,到今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纸批文,住房储蓄银行计划的酝酿也有4年之久。
双方新成立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建行拥有75.1%的股份,“施豪”拥有24.9%的股份。第一任董事长由建行委派,第一任行长由施豪银行派出。
谈到建行与“施豪”合作的目的,建行房地产金融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认为,“施豪”在住房储蓄银行经营方面的成功经验、先进技术与国有银行的优势可以充分嫁接,提供住房储蓄与住房贷款相结合的金融新产品,这将是国内住房金融市场的一大创新,并将促进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建行此次与“施豪”合作,也获得了先行实践的机会;另一方面,住房储蓄银行可以吸引外资,分散独资经营给建行带来的风险和压力。
-住房储蓄银行的
利率低于商业贷款
据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要想拿到住房储蓄银行的贷款,前提条件是成为住房储蓄银行的储户,而且先有一定量的存款。虽然国内住房储蓄银行具体的经营模式尚未最后确定,但是将借鉴德国的许多经验。据悉,在德国,个人首先要与银行签订《住房储蓄合同》,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存款达到的额度,客户是一次性,还是逐月存款等内容。假设客户需要50万元资金,那当客户存够50%(即25万元),就有资格贷款。然后,银行会评定客户能否享受到银行“配贷”的另外25万元资金,一般存款越多越快,“评价值”就越高,发放贷款的时间也就越快。与商业住房贷款相比,住房储蓄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都相对较低,而且一旦中央银行给定一个固定利率,无论期限长短,存、贷款利率一经确定,不会轻易调整,在已签署的合同执行期间利率不受资本市场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对客户而言,贷款所付出的成本和风险都比较小,而且完全可以控制。
住房储蓄贷款能占总房贷的23%
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截至1999年底,中国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只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的32%。大量非国有企业和个体人员并不享有实物分房。合资住房储蓄银行的运作模式恰好能够弥补这一不足,给体系外需要买房的客户提供低息贷款。因此,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一部分“三资”企业和外商驻华机构的员工;已购公房但需更新住房的人;多渠道筹集购房资金的居民;大量远离他乡的打工者;为安居乐业需要未雨绸缪的年轻人都有可能成为住房储蓄银行的潜在客户。
毕竟,住房储蓄贷款的低利率和稳定性,对人们都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合同类型可以变更,储户也可将合同额分离、降低、合并、提高,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德国居民购房所需资金比例的调查也显示,住房储蓄贷款能占到总房贷的23%左右,住房储蓄贷款前景看好。
-文/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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