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航总局、外经贸部和国家计委联合颁布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出台,表明我国在引进外资推动民航业重组的力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民航业大重组将给我国民航业带来极大的发展机遇,而相关上市公司也将通过重组大大提升投资价值,为我国证券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外资介入提升重组力度】
为了保护我国民航业的发展,我国民航业在引进外资、对外资开放方面采取了渐进式的方式。
首先是利用外国优惠贷款,接着通过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再次鼓励东航、南航、中航、海航通过股票境外上市和出售外资股方式吸引外商投资等。但是由于现行外商投资政策的限制,我国在利用外资特别是在吸引外商投资民用机场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在1994年所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对外资投资的范围、持股比例、管理权限等都作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如外商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航空运输企业时,外商的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所占比例不得超过35%,有表决权比例不超过25%等政策规定束缚了我国民航业进一步引进外资的规模。
由民航总局、外经贸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制定的并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航业利用外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该规定在涉及民航业方面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扩大了投资范围;二是拓展了外商投资方式;三是放宽了外商投资比例;四是增加了外商管理权力。
新规定的出台,对外资并购我国航空企业、民用机场等提供了契机,将为我国民航业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
首先外资并购引入了我国民航业发展的巨额资金,除了可购买飞机,扩大运营规模外,更重要的是加强航空运输保安设施、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国民航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外资控股比例的提高,将有利于民航产权多元化,促进航空公司组织结构和企业制度的进一步规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再次,通过中方与外方相互参股,中国航空公司也可以利用外资进入国外航空市场,从而扩大市场份额,降低过分依赖国内市场的经营风险。最后,引进外资将大大改善目前航空公司的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面临大机遇】
民航业上市公司在这次大重组中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相对于其它非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清晰,管理比较规范,拥有在资本市场上进一步融资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作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容易得到政府的大力扶持,也容易对管理层政策的制定施加一定的影响等。因此在这次大重组中优势明显,更容易得到外资的青睐。
目前我国民航类上市公司主要有机场类的深圳机场、上海机场、厦门机场等,还有航空运输类的东方航空、海南航空、外运发展、山航B、南方航空(H股)等8家。总体上机场类上市公司的业绩普遍好于航空类上市公司,如深圳机场、上海机场和厦门机场等经营相对稳健,业绩也一直比较突出。虽说这次大重组对它们影响不大,但根据民航重组方案,民航总局将把所属的一百多个机场全部下放地方经营。同时,民航基础建设基金即将取消。那么以后民航机场的建设将主要靠自筹资金投资,吸引外资将成为机场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对航空运输类上市公司,大重组将给予它们更多的机遇。在重组过程中,它们可以进行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迅速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自己的市场份额,降低运营成本。而《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实施,将突破目前利用外资的瓶颈,改善自己的财务状况。按照民航原有的规定,外资在中国航空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不得超过35%。目前东航和南航均已在香港和纽约两地上市,而东航股份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已达32.19%,南航外资股份比例已达34.8%,持股上限限制了它们进一步融资的能力。而将外资可持股比例提高到49%后,它们将可以再次筹措到更多资金,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
可以预见,通过大重组,将大大提升民航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未来民航上市公司有望成为证券市场上的一个持续性的热点。
(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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