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9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原官员保罗.帕特在“中国会计理论与实务前沿国际研讨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的会计准则也正在高速转变。
作为中国会计准则的最高权威,新《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适用所有企业的一般会计原则。1997年至今,中国财政部已发布16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指引,
其中有12个是2001年-2002年最新发布或修订的。
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10月14日在“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上表示,中国今年还将发布《分部报告》、《外币折算》、《每股收益》、《财务报告列报》、《捐赠和政府补助》、《终止经营》等六项会计准则。
明年将计划出台的具体准则包括: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资产减值、银行基本业务、金融工具的披露与列报、农业、石油天然气会计、石油天然气以外的采掘业会计、保险业、所得税会计、清算等。
保罗.帕特认为,中国的会计准则正在进行有规则的转变。中国财政部在制定中国会计准则时参考了国际会计准则,但有时与美国会计准则趋同。
妨碍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的因素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会计行业、中国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的实践环境。
冯淑萍也表示,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造成中国会计准则难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李卫玲)
《市场报》 (2002年10月22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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