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一日电(记者李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今天就公司部门资本流动管理问题发表演讲,提出了改进的政策设想:鼓励外商参与国内企业的资产重组、实施双向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办法、以开放的手段促进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等。
中国央行今天在此间主办“东盟与中日韩(十+三)短期资本流动管理和资本账户开放”高级研讨会,郭树清作了题为《公司部门资本流动管理:中国的现状和前瞻》的演讲。
郭树清说,中国对外开放已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中国对公司部门的资本流动管理也需要适时调整,近期可研究采取以下措施:
——鼓励外商参与国内企业的资产重组。除继续鼓励传统的直接投资方式外,还应充分利用兼并、重组及股票上市等股本投资方式;考虑选择若干有国际声望的金融机构或投资公司建立中外合资合作的投资基金、投资公司以及西部开发银行等。
——实施双向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办法,引导资本合理流进和流出。有计划、有控制地逐步扩大外资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规模,同时使国内机构和居民个人的资金有组织地进入海外资本市场。
——以开放的手段促进国内债券市场发展。允许有条件的企业在目前较低利率水平下通过发债筹资;允许有外债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发行外币债券偿还外债;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的投资群体;完善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制度;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引进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到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人民币债券。
——改进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建立科学的资格审定和债信评级制度;取消或简化对外借款或担保的事前审批手续;督促企业领导人将外债风险管理列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制定标准、统一、透明的境外投资用汇审核程序,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进一步放宽境外投资购汇限制;不再强制调回境外企业利润,允许境外企业保留利润;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走出去”,并在外汇管理上给予与国有企业相一致的待遇。
郭树清还指出了中国公司部门资本流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差异造成资本市场的不统一;分别使用人民币和外币计价、交易的同一企业股票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不统一;限制企业境内发行债券,增加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制约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深化;短期资本流动监管不足;一些政策已经不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的形势需要等。
据介绍,一九九四年至二00二年六月,中国累计资本流入七千二百三十亿美元,累计资本流出五千四百二十六亿美元,净流入一千八百零四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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