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明
“经济学的主流观点,常常把家族制企业作为一种落后的产业组织象征,把这种组织形式当作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受此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纷纷声称自己要走出家族制。其实家庭企业在竞争力方面是有优势的,‘企业形式无所谓高下,只要在当地管理交易成本最低就是好形式’?全盘推翻家族制,等于推翻了民营经济,这是不可取的,应慎重对待民营企
业的‘走出家族制’。”
近日,在主题为“家族化管理机制及其功效”的2002学术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达成上述共识。该研讨会由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华人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世界华商研究中心共同举办。
据统计,目前在中国大陆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至少占到了90%以上。在这些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企业,甚至还出现了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
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王德禄认为,家族企业是经济社会化的一个必然的长期阶段,中国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民有经济,据估算,规模在20万亿人民币。 而且值得注意的新动向是,中国民有企业和家族企业开始进入经济“禁地”,如金融、能源、矿产、公用事业、专用化学品等,并成为行业领袖。
其实,家族企业并非中国独有,与会专家给出的资料表明,家族企业在世界各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球500强中,有175家为家族控制的企业。家族企业占GDP总数的比例:韩国48.2%;中国台湾61.6%;马来西亚67.2%;菲律宾和印尼,最大的十个家族体现本国市值的一半;泰国和中国香港,五个最大家族体现了26%的市价总值;美国的家族企业创造了78%的就业机会,创造了全美GDP的50%。
证明家族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并不是说家族企业不需要改革。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华人企业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国有认为,中国的家族企业逐渐出现三种行为取向:所有权家族化,经营层社会化,股权逐步公众化。合理的治理结构成为家族企业永续发展的关键。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茅理翔在发言时承认,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原有家族管理机制的问题凸现出来,如裙带之风盛行、绩效评价不公平、效率低下、创新受到抑制以及企业发展受限等等。要克服就必须改革,改革有两个办法:一是推翻家族制,建立股份制,他认为推翻家族制,等于推翻了民营经济,这是不可取的。第二个办法是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制,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即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经政所世界华商研究中心研究员康荣平与柯银斌指出:在大企业成长道路上,华人企业与美国企业不同。美国的大企业很早就由经理式取代家族式成为主导,而华人大企业至今仍以家族式为主导。这其中的原因值得世人认真研究,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有美国道路是正确的、先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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