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富永
2003年原油和成品油进口配额申请受理于8月31日结束。这是我国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以配额分配形式对非国有企业开放石油进口业务的第二个年度。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2003年成品油进口配额总量为2530万吨(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其中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为530万吨;原油进口总量虽然尚未公布
,但根据逐年递增的趋势,估计不下7000万吨,其中非国营贸易进口总量为952万吨。
在国内的私营企业的眼里,现在终于有资格经营利润丰厚的石油进口业务了。据说原油进口代理贸易在国际上的佣金标准能达到2%~5%。然而,记者最近获悉,2002年度获得非国营贸易配额的企业中,并没有一家私营企业。至于2003年度有哪家私企申请配额或获得“非国营贸易企业”的资格,由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不肯公布而无从得知。不过,从经贸委对配额分配的依据(第一条是“申请单位以往的进口实绩”,第二条是“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使用”)看,可以肯定,如果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非国营贸易配额的企业获准成立,2003年也同样不会有私企获得进口配额。
私企为什么获得不了配额?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一位人士说是“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记者查阅了规定条件,其中有关原油进口资格的规定一共有9条,除了第5-9条“无走私、违规、偷税、逃税、逃汇、套汇记录,资信良好、信誉达到A级以上”的规定与国营贸易相同外,其他4条分别是:“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2.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3.拥有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4.原油储备不低于经营数量的10%”。至于成品油进口资格的规定,除了软件要求外,也同样有很高的硬件要求,如“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和不低于5万立方米库容的成品油储罐”。
据记者了解,私企之所以做不了石油进口生意,当然有自身的原因,毕竟政策刚刚放开,谁都没有经验。但目前首先要达到上述硬件要求,这实在是一件难事。满足“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进口码头”和“拥有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的原油储罐”的要求,需要数以亿元计的投入,这对绝大多数私营企业来说,都不是一个小数目。目前真正具备这个条件的,只有中石化和中石油这样的超大型国有垄断企业。用这样的巨无霸企业的水准要求尚未有涉水经验的私营企业,当然没有哪一家能过关。
此外,即便是采用租赁的办法,也仍然存在门槛过高的问题。如果进口的是1万吨原油,非要规定他必须租赁5万吨级码头,岂不是多花一笔冤枉钱?
另据记者了解,我国有相当多的大型炼油厂,本身就设在沿海和沿江港口附近,有输油管与自己的专用码头直接相通。如果是向这些厂家供油,根本用不着另建码头。
除了门槛原因,还有石油化工体制原因制约着包括私企在内的其他企业经营原油进口业务。这就是中石化和中石油这两家超大型国有垄断企业既拥有原油进口权,又有自己的炼油厂,而且大型炼油厂几乎全部属于他们所有;在成品油零售领域也占据垄断性地位。别的原油进口商很难和中石化和中石油旗下的进口商竞争。至于成品油进口,则局限于自用领域。
既然私企做不了石油生意,那么,获得“非国营贸易配额”的,都有哪些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是,除了一部分外资企业,相当多的一部分给了国有企业,只不过他们不属于以往垄断专营的4家“国营贸易企业”。这4家企业是中石化(U n ip ec)旗下的联合石化、中石油(C h in ao il)旗下的联合石油、中化进出口(S in och em)旗下的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以及珠海振戎公司。
中国石油进口的行政审批程序是,每年国家计委根据需求预测额定总量,再由国家经贸委分配配额,最后由外经贸部向企业发放配额许可证。
根据承诺,加入W TO后中国要逐步取消原油进口配额,解决非国有贸易准入和年增问题。(6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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