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范利祥
俗话说:“靠水吃水,靠山吃山”。目前,一股“贩卖山水”的热潮正在全国各地蔓延。在资本的威逼下,安徽池州市的九华山当然也最终难逃“被吃”的局面:记者获悉,日前,上海市著名民营企业复星集团下属的复星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终于如愿以偿地与九华山旅游集团结为“秦晋之好”,联手开发九华山及周边地区的基础景点。
根据记者最近积累的从全国各地传来的“卖山消息”,我国旅游风景区引入资本参与山水资本运营,经营权的大肆转让或拍卖行为早就开始在“桌下”盛行了。
对于这种“盛况”,业内人士表示担忧:在对景点经营权进行商业性的资本运作的同时,如何处理好开发和保护这对永恒存在着矛盾。
“卖山运动”席卷神州
在复星集团参与九华山经营权的运营之前,记者了解到,安徽省的多处风景区也已开始向各类资本频抛“媚眼”。今年元月份,天津方舟旅行社斥资一亿元,获得了黄山脚下的两大景点———屯溪老街及新安江屯溪城区中心段的经营权。方舟旅行社总经理徐挺介绍,这次是由旅行社和当地政府合作,组成开发公司,按照市场规律联合开发这两个旅游资源。
旅行社前三期投入一亿元,占公司80%的股份,获得30年的经营权限。3月份,河北某集团又“相中”了具有“第二黄山”之称的安徽著名的风景区“牯牛降”,据一知情人士透露,该合作项目尽管在中间遇到了一点难题,但有关合作事宜仍在“密谈”之中。
比较其他省市来说,安徽省“卖山运动”尚算“小儿科”。如四川省旅游局也决定出让包括九寨沟在内的十大旅游景点的经营权。据悉,此次旅游景点的经营权出让对象不限,而且具体的经营方式也灵活多样,包括合资、独资、股份制合作、租赁、承包和出让开发权等。
湘西凤凰县旅游业此前也施展了一出大手笔,凤凰县将境内的黄丝桥古城、南方长城、奇梁洞、杨家祠堂等8大景点的经营权转让给黄龙洞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期限定为50年,在此期间,“黄龙洞”将分期支付转让费8.33亿元。
南京的一些一流景区也在资本的驱动下频频“私奔”。据了解,继将军山之后,江宁汤山风景区经营权已被南京国旅联合公司买断。
外资身影也开始闪现在我国旅游景点经营权的面前。在四川宜宾,德国阿贝尔勒公司已持有了宜宾卡斯特旅游开发公司49%的股权,取得了兴文石海景区50年的经营权。
记者还得到准确消息,香港高伟集团公司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洪山景区绿水景区和开发部分新景点经营权协议正式签订……看来,香甜味美的“山水大餐”正在日益强烈地吸引着各种资本的眼球。
猛吞经营权谨防“闹肚子”地方政府有“苦衷”
针对目前我国“卖山卖水”的热潮,有人敲响了警钟:自然景区具有资源垄断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一旦旅游景区转让或景点上市以后,过度的商业开发是否会破坏景点?
在旅游业滚打30多年的香港中国旅游协会理事长陈立志,对“买断”自然景观经营权的做法有保留。他不无担忧地说:“把自然景点的经营权卖掉,投资人基于商业考虑,可能过分开发,在环保、自然景观及文物保护等方面,如果造成破坏,那就难以补偿。”
新华社消息证实,湖南张家界武陵源风景区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警告,并被限令全部拆除景区内破坏性和污染性的建筑,否则将取消世界自然遗产的称号。
可以说,在景点经营权“贩卖”热浪中,跟随的是更多的指责声。不过,对于我国的不少省市来说,旅游业能大量解决当地的劳动力就业问题。“可以说,黄山市的旅游资源占黄山GDP的很大一部分,我们能不好好地挖掘旅游财富吗?”黄山市计委的一位官员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再者说,黄山有几万人口从事旅游业,只有通过多种方式来放开景点的经营,黄山人才有饭吃。”于是,旅游景点的经营问题就成为了当地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四川省旅游局规划处的负责人介绍,这次转让经营权的十大旅游景点都是世界级和国家级的老景点,其中包括三星堆遗址开发保护、九寨沟国家森林公园等,但存在资金缺乏、开发情况欠佳等问题;还有一些是属于尚待开发的旅游区,如号称“中国最后的香格里拉”的稻城亚丁生态景区,虽然风景优美,但由于地处四川的贫困地区甘州,当地财政落后,没有进一步开发的实力,导致景区接待能力不强,一直没能成为四川省主要的旅游景点。
开发与保护相结合
长期以来,我国的许多旅游景区都是由管委会来经营和管理的,由于管委会的行政单位性质,它们经营和管理景区是无偿使用资源,没有任何风险,所以也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和压力。这很容易导致景区管理和利用的落后,甚至出现经营亏损。在这种情况下,景点经营权的问题渐渐地走进了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中,把旅游景区推向市场的观念更是让地方政府当家人在忐忑不安中亢奋不已。因为,目前,我国自然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问题尚在探讨之中,在很多方面,景点经营权还属于一个敏感的话题,还处于“禁区”地带,比如文物景点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问题。
但如果单纯依靠政府的运作,
投入资金开发十分有限。于是,在国家投入开发资金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各种资本逐步通过买断经营权、租赁经营、合作开发等方式介入这一领域。
安徽省旅游协会的一位专家认为,我国应该适度放开旅游资源的经营权,如果能让社会力量参与旅游景点经营,将有利于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模式往往导致几百平方公里的旅游区成为管委会自己的财富。市场运作机制的缺乏,使风景区收入不足,常常处于亏损状况,用于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投入就更不足。其结果是,既无力开发,也无力保护,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并不意味着国家对风景名胜失去了监管权。”
这位专家同时指出,放开旅游资源的经营权必须要慎重、适度。因为企业在经营和开发旅游资源的过程中,考虑的更多的是经济效益,难免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如超负荷接待游客、在景区内增加过多的人工设施等。所以,在出让经营权时必须在保护和统一规划两大前提下进行。同时应该尽快出台一套旅游资源保护规则来规范经营者的权利与责任,以法律来约束经营者的行为。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黎志说,保护和开发风景区是一对永恒的矛盾,“我们在处理这个矛盾时,应该把坚持可持续发展即合理保护放在首位”。“我们是旅游类上市公司,依托的产品就是风景区,如果风景区破坏了,就意味着相关上市公司有可能破产;风景区完好无损‘永葆青春’,那么依托这种资源的上市公司就永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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