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近期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这是调节收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现象的一个重要措施。
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我国的新的个人所得税制是从1994年开始实行的。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制设想,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力度,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和征管还没有到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作用的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根据上述情况来判断,今后各级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者调节的范围大小和力度强弱,将成为评判个人所得税工作做得好坏的标准之一。
其实早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之前,关于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就是社会上议论纷纷的话题了。有专家早就指出,“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用来衡量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以上,已进入国际警戒线”。
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差距的一个数量化指标。它以家庭为衡量单位。按照国际标准,基尼系数在0.3到0.4之间是比较合理;0.4到0.5是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是收入差距悬殊。
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以上,这是许多人没有想到的,尽管人们感觉到了收入差距已经拉大的现实。
曾有人用数据说明,我国现在将近7万亿元人民币的储蓄存款,其中80%属于不到20%的储户。应当说,上述的80%和20%是一个估算数据,并不代表实际调查的结果。中国高收入群体富到了什么程度?其收入来源和资产状况如何?这些问题还不是非常清楚,否则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也不会出现调节不到位的情况。
探寻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行业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到底是哪些人?高收入者一般来自高收入行业,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发出前后,从各地传来的信息看,大体上可以看出端倪。
广东将对高收入者监控纳税。广东地税系统表示,要对金融保险、电信航空以及演艺界、体育界明星、高级企业管理者等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强化代扣代缴制度,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去年广东省地税部门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当中,高收入阶层缴纳的比例仅占2.33%,一些高收入的“明星”、“能人”、“名人”有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
北京对每个区县100名高收入者实施纳税重点监控。北京地税部门建立“重点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各区县都确定了100名左右的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其中包括演艺界、体育界明星和高科技企业的CEO、民营企业的大老板。为了起到示范作用,甚至连一些并不在高收入行列的区级领导干部也在重点纳税人行列之内。
据了解,北京市每个区县重点纳税人的类别并不相同。演艺界名人“扎堆”的东城区,重点纳税人主要是演艺明星;海淀区由于还具备高科技人才优势,高科技企业领导者就在重点纳税人之列;而到了密云、延庆等郊区县,则以民营企业老板为主。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认为,重点纳税人的范围会根据情况变化随时调整。
高校成了高收入行业。南京市地税局宣布,今年税务工作除了加大对偷漏税和对发票的专项治理外,还将重点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阶层的个人所得税的检查。目前被税务部门列入高收入的行业主要有电力、电信等垄断性行业、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新产业和涉外企业、娱乐业等。高等院校也第一次作为高收入行业榜上有名。列入高收入阶层的有个体私营业主、企业承包人和营销人员、高收入行业的企管人员、演艺人员、保险经纪人以及教师、医生、设计师等具有专业特长的自由职业者等。
从各地传来的消息和调查中的情况看,当前高收入行业和单位主要集中在以下部门:
(一)电力、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城市供水、供气等行业;
(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三)足球俱乐部;
(四)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
(五)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代表机构;
(六)高等院校;
(七)星级饭店;
(八)娱乐业企业;
(九)效益好的其他企事业单位。
客观地看,摸清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基本情况,是做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力度的基础。目前一些地区对这方面的情况不明、底数不清,直接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个人所得税为何征管不到位高收入是人们期盼的,也是正常的心理。但是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上,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这就是高收入下的“高逃税”现象。
从1994年起,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几年制定下发通知,一再要求各地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有的还明确列出当年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管的重点。1997年的通知要求“要始终把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2000年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
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这几年对高收入的税收调节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1994年个人所得税是72.48亿元,而2000年已达到661亿元。但是在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中,劳务报酬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一些取得高收入的项目所占比例相对偏低且增长缓慢。这说明从总体上看,个人所得税应有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据分析,目前影响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大环境,初次分配制度不规范,个人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税制不完善,现行的分类税制模式影响税收的公平原则;二是在具体操作上,对个人收入不能实施有效监控,税收流失严重;地方擅自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干扰和阻碍税收执法,尤其是干预对“名人”、“能人”等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情况仍很突出;税收征管手段落后,影响征税效率;代扣代缴质量不高。
如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看,要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税务机关每年开展1至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把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同时要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大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违反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今、明两年,要重点打击和治理以下违反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行为: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订假合同、假协议,少报收入少纳税,共同实施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二)扣缴义务人故意为纳税人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并按虚假申报的支付收入数额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行为;
(三)扣缴义务人不认真履行扣缴义务,连续两年经税务机关指出或处罚后又再犯的。
从长远来看,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要和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结合起来,比如实行一个人一个代码,一个人一个帐户;在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起纳税人自行申报收入制度。更为重要的是,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依据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实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码制度,这不仅是对高收入者,而且是对每一个纳税人建立的制度,这样才能把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建立在科学可靠基础上。
作者:柴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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