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对中国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等41家考核不合格环评的单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证书降级或吊销处理。
在被处理的41家不合格环评单位中,中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等18家单位未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总成绩、
工作质量、持证上岗人员数量等达不到要求,无环评业绩或不符
合机构审查现行政策,予以证书吊销;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等
14家单位考核总成绩、工作质量、持证上岗人员数量、考核期内环评业绩等达不到要求或有超范围工作等违规行为,予以证
书降级;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考核期内环评业绩达不到要求,予以3个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证书暂停
使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7家单位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有涂改证书等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此外,还决定对劳动部
劳动卫生研究所等4家发生机构重组或合并等情况、已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环评单位予以证书销号。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规范对环评单位的管理,对违规操作的环评单位将加大处罚力度,
以确保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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