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刚
家乐福超速犯规?
“我这里快成热线电话了。”6月13日,面对众多媒体的电话轰炸,沈阳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店长秘书赵小姐显得有些招架不住。当天上午,一条有关中国政府勒令家乐福出售两
家超市部分股权的消息不胫而走。
消息援引海外媒体文章称,中国政府于6月11日勒令家乐福将其全资拥有的3家东北超市至少35%的股权出售给两家中国公司。
该报称,辽宁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家乐福至少需要将其在沈阳的8500平方米的大卖场和大连一家分店35%的股权出售给一家国内公司。因为按照1999年的有关规定,中国的超市外资拥有股权不得超过65%。而沈阳和大连的分店中,法国家乐福拥有100%的股权。两家中方买主之一的一位公司主管表示,预计家乐福还将着手减少其在中国其他分店的股权。
在沈阳家乐福,本报记者并未就此消息得到进一步证实。
此前有消息称,上市公司辽宁成大有意购买家乐福沈阳和大连两家分店的股权。辽宁成大将利用配股筹措3.5亿元人民币,其中1.02亿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沈阳和大连家乐福的股权。
辽宁成大董事会秘书罗启库6月13日向记者证实,辽宁成大已经与家乐福达成了收购其35%股权的协议,并于3月12日发布了董事会决议公告。闽发证券是此次配股的主承销商,配股方案将在不久后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
事实上,去年8月6日,国家经贸委、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即联合下文,对家乐福在未获中国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在各地开设超市以寻求快速扩张的做法紧急叫停,要求其转让成都家乐福连锁超市的股权,退出经营。与家乐福同时接到整改令的还有上海龙华乐购、郑州丹尼斯等。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尽管中法两国政府曾经为此进行沟通,但在多方争取无果后,家乐福最终对中国政府的紧急叫停做出了让步。
分析援引家乐福巴黎总部的说法,家乐福已经开始在中国进行运营模式的整顿,精简目前的27家分店在所难免,可能最后只保留其中的13家。某些分店可能采取出售股权的方式,以此与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而家乐福快速扩张的步伐也将因此放缓。
但辽宁省政府一位官员否认此次家乐福出售股权与政府要求其整改违规经营行为之间有任何关系。“经过去年8月份整改并报经中央政府复核备案后,沈阳家乐福实际上已经拿到了合法身份,属于正常经营。至于此次转让股权,纯属企业间的市场行为。”这位官员说。
为何地方普遍越权审批
沈阳一家外资超市的主管听说上述消息后十分惊讶:沈阳家乐福自1999年1月开业至今已有3年多时间,既然其独资经营违反了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为何当初能顺利开业,而且还在2001年被评为辽宁省年度销售10强?
该业内人士分析,尽管按有关规定属违规经营,但当时家乐福此举显然得到了沈阳市和辽宁省官方的默许和鼓励。
对此,辽宁省政府一位官员解释说,1999年之前,为了保证国家绝对控股,外资投资中国零售业股权被严格限制在50%以内,而且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但审批环节非常烦琐,一纸批文往往需额外花费几十万元。更关键的是,各地政府手里没钱,往往无法实现绝对控股这一要求。
这位官员以大连迈凯乐超市为例,当时日方计划超市总投资14亿元人民币,这对于大连市政府而言,意味着巨大的税收、就业等利益。如果硬性执行国家至少掌控51%股权的规定,大连市必须拿出7亿多元。拿不出这笔钱,又不甘心因此放走巨额外来投资,大连市只好向中央打报告要求放宽股权比例,允许日方扩大股权至70%,中方股权减少到30%。“出于同样的利益考虑,未经国务院审批,当时的沈阳市政府即自行批准了家乐福在沈阳的投资。”这位官员说。据透露,辽宁省目前有18家外资零售企业,几乎每家企业外方的股权都远远超过了65%这一限制性比例,部分企业甚至是100%独资。这18家外资零售企业的年社会销售总额占该省年销售总额的2.1%。
“实际上,不单是辽宁省一家,各地政府绕过中央政府越权审批外资零售业,已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东南沿海省份更为突出。很简单,大家都不想因此而放弃外资带来的巨大利益。”这位官员说。
外资零售如何绕开繁复的审批
有专家认为,正是由于各地政府普遍存在的越权审批现象,外资进入中国零售业,已经远远走在了中央政府的开放时间表之前。
据悉,中国从1992年开始进行零售业对外开放试点,当时地域只限于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这6个城市和深圳等5个特区,每个城市允许试办一到两家合资零售商业企业。
1999年7月,国家经贸委与外经贸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将开放地域由原来的11个城市扩大到所有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外商投资比例限制也有所松动。原来外资不可以控股,现在经国务院特批的个别企业,外资股份可超过51%,股权最高限制是65%。《办法》对于设立合营商业企业规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到1999年底,中央政府正式批准进入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但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商业企业却多达近300家。
绕开中央政府繁复的审批,大部分外资选择了其他渠道:地方政府自行批准一些外商独资的零售企业、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国内一些零售企业委托、聘请或承包给外商进行管理;中外合资,实际上由外方公司进行管理;中外双方成立合资的商业咨询公司(或为了便于审批,只叫“咨询公司”),然后直接管理国内商业企业以及外资企业提供的专用品牌等多种方式。
有分析认为,家乐福正是通过这些方式实现了快速扩张。2000年家乐福在中国的分店数量已达27家,其中至少有5家是在2000年开张的。
在近300家企业中,违规的显然不只家乐福,对合资零售业的整顿也早就开始了。早在1997年8月国务院就曾经下文,要求对合资零售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禁止地方擅自批准这类企业的进入。2000年11月、2001年8月国务院更是连发两道禁令,在列出的需要整改的216家非试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名单上,家乐福、沃尔玛、百盛八百伴、好又多、伊藤洋华堂等零售业巨鳄赫然名列其中。家乐福各地分店被公开点名的即包括沈阳分店、大连分店、重庆分店等。
分析认为,这也是一些有外资背景的连锁企业未能实现其雄心勃勃的扩张计划的原因。此次对家乐福的整改无疑向其他违规外资零售企业发出了警告: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将比以往更加积极地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法规。
业内人士认为,国家之所以颁布有关规定和条例,采取逐步开放中国商业零售市场的政策,一方面是为了规范市场,另一方面则是为了保护尚显稚嫩的国内企业,给它们一个学习和积蓄力量的时间,迎接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的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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