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从玉华
昨天,洋超市“诺玛特购物中心”的美国普尔斯马特公司在南宁召开招商大会。令这位全球最大的仓储俱乐部和最大的零售商吃惊的是:大会邀请供应商400家,却来了800多家。就在供货商纷纷联姻洋超市、赶搭普尔斯马特快车的同时,南宁一些供货商正在从本地超市撤退。
一位姓梁的经理刚把自己的货物从一大超市中全部撤走。她说,超市收费收“疯”了,入场费竟按产品品种收,一家速冻食品供应商,速冻汤圆交一次费,速冻饺子也要交一次费,如果还有速冻小笼包等品种,还得另外交费。店庆也是按单个商品计费。
超市不定期印制广告向社会发放,又收费800元。厂家安排促销小姐进超市,还得交“促销小姐管理费”。
这些还只是小头,大头是入场费、上架费、赞助费。入场费在1000至5000元不等,每种商品上架费在100元到300元不等,店庆、中秋节等节假日,宣传费、赞助费上千元……
很多供货商既盼着过节,又害怕过节,因为超市收取的节日业务推广费多达11项。一个奶制品供货商说,他一年的总销售额有七八十万元,光交给超市方的各种费用就要6万元,占据利润的绝大部分。到头来,自己所剩无几。
梁经理把超市比喻成围城,“外面的想进来,里面的想出去”,超市看着红火,供货商却有苦难言。
据悉,南宁超市向供货商收取各种赞助费,始于1999年。刚开始时,数目较小,且供货商不愿意交,超市也不敢勉强。如今收赞助费成了“行规”,不但超市收,连一些百货店也变着法子收。不愿交?退场!
面对供货商“进亦忧,退亦忧”的局面,一些超市则认为,这些收费,都是国际惯例。
南宁利客隆超市总经理张先生表示,入场费是国际通行的商品准入原则,并非南宁超市独创。再说,从厂商双赢角度看,入场费不可不收。搞一个大超市需要数百万、上千万元资金,不向厂家收,超市别说发展装修,连生存都难。如果商场、超市垮了,厂家的产品如何流向终端消费者?
广西华联超市的一位负责人解释,入场费就是一道门槛,能将那些质次价高的产品拒之门外。如果没有这道槛,各种各样的东西都会涌进商场、超市,那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另外,节假日的促销赞助费,实际上是让利给消费者,是为加速商品和资金流动而设的,供货商、商场、消费者三赢。而且这些费用,厂家完全有能力承受。
谈到厂家意见较大的店庆费时,他表示,超市没做硬性规定,没摊派,纯属自愿。
有超市方负责人还认为,市场竞争加剧,利润越来越薄。向厂家收取一定的费用,实际上有利于他们增加竞争力,能迫使厂家生产出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有的超市搞“末尾淘汰制”,价高卖不动的商品要清退出场,为新商品“腾地儿”,这也促进了厂家间的良性循环。还有一位超市老总明确表示,供货商舍不得掏一点“小钱”赞助促销活动,实际上是目光短浅的表现。
(本报南宁5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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